审判中心主义下证人出庭作证困境与破局:基于实证与理论的双重视角.docxVIP

审判中心主义下证人出庭作证困境与破局:基于实证与理论的双重视角.docx

  1. 1、本文档共2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审判中心主义下证人出庭作证困境与破局:基于实证与理论的双重视角

一、引言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成为司法领域的重要举措。这一改革旨在扭转侦查中心主义的倾向,强调审判在刑事诉讼中的核心地位,确保庭审实质化,使法庭审判成为查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的关键环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这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对提高司法公正、保障人权具有深远意义。

证人出庭作证作为庭审实质化的重要内容,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证人证言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其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还原案件真相具有关键作用。证人亲自出庭,在法庭上直接陈述其所知晓的案件情况,接受控辩双方的交叉询问和质证,能够使法官更直观、准确地判断证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为公正裁判提供坚实的证据基础。正如有学者指出:“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司法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它能够使庭审更加公开、透明,增强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在一些复杂的刑事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对于厘清案件事实、辨别证据真伪、保障被告人的对质权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这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目标存在较大差距。据相关数据统计,部分地区的证人出庭率甚至不足5%,法庭大量依赖书面证言进行审判,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庭审的实质化效果,也对司法公正产生了负面影响。证人不出庭作证,使得控辩双方无法对证人进行有效的交叉询问,法官难以通过直接接触证人来判断证言的真实性,容易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在佘祥林案、赵作海案等冤假错案中,证人不出庭作证、书面证言的随意采信等问题成为导致错案的重要因素,这些案件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因此,深入研究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证人出庭作证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从理论层面来看,有助于丰富和完善刑事诉讼证据理论,进一步厘清证人出庭作证在诉讼中的地位、作用和价值,为构建科学合理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提供理论支撑。通过对证人出庭作证相关问题的研究,可以深入探讨直接言词原则、质证权保障、证据裁判规则等刑事诉讼基本理论在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中的具体应用,推动刑事诉讼理论的发展和创新。从实践层面而言,能够为解决证人出庭作证难的现实困境提供有效的路径和方法,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通过分析证人出庭作证难的原因,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建议,可以提高证人出庭率,增强庭审的对抗性和实质化程度,提升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国外,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研究与实践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和丰富的经验。英美法系国家如美国、英国,基于其对抗制诉讼模式,极为重视证人出庭作证。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对证人的资格、出庭程序、交叉询问等方面都有详细且严谨的规定。在庭审中,证人出庭接受控辩双方的交叉询问被视为查明案件事实的关键环节,通过这种对抗式的质证方式,能够充分挖掘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学者们围绕证人出庭作证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涵盖证人的心理因素对证言的影响、交叉询问的技巧与策略、证人保护制度的完善等多个领域。一些研究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探讨不同类型案件中证人出庭的情况及其对审判结果的影响,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

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法国,虽诉讼模式与英美法系有所不同,但同样强调证人出庭作证对于实现公正审判的重要性。德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证人有义务出庭作证,并对证人的传唤、询问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德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证人保护和补偿制度,以消除证人出庭的后顾之忧。法国在证人出庭作证方面也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对于应当出庭而未出庭的证人,会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在学术研究方面,大陆法系国家的学者侧重于从直接言词原则、诉讼构造等理论角度,深入探讨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在整个诉讼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如何通过制度设计保障证人出庭作证的顺利进行。

在国内,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证人出庭作证问题日益受到学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学者们从多个角度对证人出庭作证难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在立法层面,我国现行法律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证人出庭的条件不够明确、证人保护和补偿制度不够完善等。《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对于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法律后果缺乏明确且有力的制裁措施,导致法律规定在实践中缺乏足够的威慑力。在司法实践层面,司法人员对证人出庭作证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司法人员习惯于依赖书面证言进行审判,认为证人出庭作证会增加审判的复杂性和时间成本。此外,证人自身也

文档评论(0)

guosetianxiang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