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第PAGE页共NUMPAGES页
2025外省市房产企业来京销售备案之合同管理制度
正文
鉴于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及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监管的强化,为规范外省市房产企业在北京地区进行房地产销售活动,确保销售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维护消费者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外省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商品房预售、现房销售及其他形式的房地产销售活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外省市房产企业来京销售行为,明确企业责任,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外省市房产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北京市行政区域以外,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在北京市开展房地产销售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外省市房产企业来京销售前,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规定,完成相关备案手续,确保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第四条各相关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应当依据本管理制度,对外省市房产企业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住建委”)为本管理制度的主管机关,负责外省市房产企业来京销售的备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住建委设立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场管理处”)为具体实施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场管理处的职责包括:
(一)受理外省市房产企业的备案申请;
(二)审核备案材料,决定是否予以备案;
(三)监督和检查外省市房产企业的销售行为;
(四)处理与备案相关的投诉和举报;
(五)依法对外省市房产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合同备案管理
第八条外省市房产企业应当在其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其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许可证等相关文件,确保交易透明度。
第九条外省市房产企业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现房买卖合应当使用北京市住建委统一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第十条外省市房产企业应当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现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将合同信息录入北京市住建委的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合同备案。
第十一条合同备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信息;
(二)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坐落位置、面积、价格等;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四)交房时间及条件;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二条合同备案完成后,住建委应当向合同双方当事人提供备案证明,作为交易合法性的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外省市房产企业应当妥善保管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5年。
第四章备案信息管理
第十四条外省市房产企业应当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协议或认购书后,及时将客户信息录入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客户数据库。
第十五条外省市房产企业应当确保录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瞒报、虚报或漏报。
第十六条外省市房产企业应当对客户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维护,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第十七条住建委有权对外省市房产企业的备案信息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五章变更与撤销
第十八条已经备案的合同或协议,如需变更,应当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已经备案的合同或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条件的,可以申请撤销备案。撤销备案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外省市房产企业或购房人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备案,违者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章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外省市房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销售档案管理制度,对销售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合同、协议、记录等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第二十二条销售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许可证;
(三)销售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
(四)客户信息登记表;
(五)销售过程中的其他相关文件。
第二十三条外省市房产企业应当为档案管理配备专门人员,并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二十四条住建委有权对外省市房产企业的销售档案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七章监督与责任
第二十五条住建委应当定期对外省市房产企业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六条外省市房产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住建委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第二十七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企业,住建委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将其纳入北京市房地产市场信用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购房人发现外省市房产企业有违规行为的,可以向住建委投诉举报。住建委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数据中心算力技术要求和测评方法.pdf VIP
- 港口起重机驾驶操作训练仿真模拟器技术方案(纯方案,109页港口起重机驾驶操作训练仿真模拟器技术方案.pdf VIP
- 青海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编制指南、管理、制度、操作手册示范文本、管理设施与标识导视系统建设与维护指引、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技术指南.docx VIP
- DEC-OGP-S-AC-010-2020-1油气管道工程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带(套)及补伤片.pdf VIP
- 风险投资PPT课件.pptx VIP
-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实施细则.docx VIP
- 焊接裂纹产生原因及预防措施.doc VIP
- 公司筹备期间财务报销流程制度.doc VIP
- 证件领用登记表.doc VIP
- T_WHECA 002—2025(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pdf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