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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工程《商法学》笔记整理
第一章商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商法概述
一、商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商法:又称为商事法,是指调整商事主体参加的商事关系之特别私法。
特点:商人法、私法、特别私法
特征:
a.复合性/兼容性:1.作为私法却兼具某些公法的性质;2.兼有任意法与强制法的性质。
b.技术性(区别民法、刑法以伦理性规范为主)
c.营利性(营利是“商”的本质)
d.国际性(各国商法的内容相似;一系列公约):1.技术型规范易于统一;2.各国商法的主要内容具有同源性。
2、商法的调整对象:商事关系(营利性主体从事营业行为所发生的商事关系)
(1)商事关系:主要指商人或企业相互之间发生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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