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乡开展违法违规自建房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VIP

全市城乡开展违法违规自建房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全市城乡开展违法违规自建房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战略部署,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规范城乡自建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2024年8月,在全市城乡开展违法违规自建房整治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全面整治违法违规自建房为目标,以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为契机,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自建房行为的发生,让耕地保护真正带电长牙齿,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全面规范城乡土地管理和建设秩序,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用地建设、规划管理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城乡环境面貌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部门联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原则,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依法查处本辖区内违法违规自建房行为,确保全市违法违规自建房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二)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耕地保护。牢固树立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理念,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三)坚持严格定性,依法依规整治。全面掌握违法违规自建房的基本情况,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城乡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能对违法违规自建房行为分类定性,下发有关处理意见文书。

(四)坚持分类处理,强化日常监管。根据违法违规自建房的违章情形,采取拆除、没收或罚款后补办相关手续等方式进行处理。推进落实自建房建设管理,建立违法违规建设的巡查治理制度,坚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和正面引导依法依规建设相结合,建立科学规划、严格查处的管控制度。

三、整治范围(一)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违法违规自建房(除各类安置自建房另行处理外)。

(二)--年1月至--年7月3日期间,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

四、整治措施

(一)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违法违规自建房处理(涉及占用耕地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1.符合城乡规划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已取得合法土地权属来源,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且对城市规划没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城区规划要求,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合格的,按本方案中关于违章建筑处罚的规定处理后补办手续。(2)未取得合法土地权属来源,但--年12月31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认定为国有建设用地上建设的自建房且对城市规划没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城区规划要求,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合格的,按本方案中关于违章建筑处罚的规定处理后,通过协议出让补办用地手续,缴清土地出让金后,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其中,--市中心城区的土地出让金按照地块所处城区土地等别基准地价不低于1.5倍标准执行(一级地段2600元/㎡、二级地段2000元/㎡、三级地段1500元/㎡、四级和五级地段1000元/㎡)(3)未取得合法土地权属来源,且--年12月31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认定为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自建房。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和户有所居要求的,符合城区规划要求,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合格的,按本方案中关于违章建筑处罚的规定处理后,符合不动产登记规定的可予以办理。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和户有所居要求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处理。(4)地类为集体农用地上建设的自建房,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和户有所居要求的,符合城区规划要求,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合格的,按违法违规自建房处罚后,面积未超过150㎡的予以保留并办理农转用手续后按规定补办手续,其余按前款执行。2.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设,用地布局和土地用途可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衔接调整的,符合城区规划要求,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合格的,按本方案中关于违章建筑处罚的规定处理后,通过协议出让补办用地手续,缴清土地出让金后,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其中,--市中心城区的土地出让金按照地块所处城区土地等别基准地价不低于1.5倍标准执行(一级地段2600元/㎡、二级地段2000元/㎡、三级地段1500元/㎡、四级和五级地段1000元/㎡);涉及强制性要求的区域不可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衔接调整的,予以拆除。(2)集体农用地上建设的自建房,用地布局和土地用途可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衔接调整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和户有所居要求的,符合城区规划要求,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合格的,按本方案中关于违章建筑处罚的规定处理后,

文档评论(0)

OfficeDocs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