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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山东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103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王某在其住宅内安装了防卫装置。在王某外出期间,李某翻墙进入王某的住宅,被该防卫装置击成轻伤,王某的行为是()。

A.故意伤害罪

B.防卫不适时

C.正当防卫

D.民事侵权行为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行为的定义,结合题干中王某的行为进行分析。本题中王某在自己住宅内安放防卫装置,目的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李某翻墙侵入王某住宅时,防卫装置启动将李某击为轻伤。首先,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王某安放防卫装置并非以伤害他人为故意目的,而是为了防范可能的不法侵害,所以该行为不属于故意伤害罪。其次,防卫不适时是指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时实施的防卫行为。在本题中,李某翻墙侵入王某住宅这一不法侵害行为正在发生,并非防卫不适时。然后,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王某在住宅内安装防卫装置,是为了使自己的住宅及相关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当李某侵入住宅时触发装置将其击伤,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最后,民事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的行为。王某的行为是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并非侵权故意,因此不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综上,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2、下列不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是()。

A.赔礼道歉

B.支付违约金

C.排除妨碍

D.支付罚金

【答案】:D

【解析】这道题主要考查对承担民事责任方式的理解与区分。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后,依法应当承担的具体法律后果。赔礼道歉是在民事主体的行为侵害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利时,要求其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的一种责任承担方式,常用于解决人身权益方面的纠纷,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支付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责任承担方式,广泛应用于合同领域,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排除妨碍指的是当他人的行为非法妨碍了民事主体行使其合法权益时,该主体有权要求行为人排除这种妨碍,以恢复其对权利的正常行使,这也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常见方式。支付罚金是刑法中附加刑的一种,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它是针对犯罪行为的刑事制裁手段,并非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所以答案选支付罚金。

3、小偷甲经过多日蹲点观察,趁户主乙外出时进入屋内实施盗窃。但在盗窃过程中,乙突然返回家中,甲慌乱之下将准备盗窃的钱财放回,然后翻窗逃离现场。小偷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犯罪形态的定义来判断小偷甲的行为属于哪种犯罪形态。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其核心在于行为人主观上自动放弃犯罪意图,并且是主动采取措施停止犯罪行为。在本题中,小偷甲是因为户主乙突然返回这一外界因素,导致其慌乱之中放回钱财并翻窗逃离,并非是其主观上自动放弃犯罪意图,所以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在盗窃罪中,通常以行为人取得对财物的实际控制为既遂标准。本题中,小偷甲在盗窃过程中,因户主乙突然返回而未实际取得财物,即未完成对财物的实际控制,所以不属于犯罪既遂。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本题中,小偷甲已经进屋开始实施盗窃行为,表明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户主乙突然返回这一情况是甲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其未能成功盗窃财物,符合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本题中小偷甲已经进入屋内实施盗窃,不再处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阶段,而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以不属于犯罪预备。综上所述,小偷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4、赵某因涉嫌走私文物被立案侦查,在此期间逃往美国并一直滞留该国。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案涉及法对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问题

B.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原则,赵某不在中国,故不能适用中国法律

C.该案的处理与法的溯及力相关

D.如果赵某长期滞留在美国,应当适用时效免责

【答案】:A

【解析】本题可从法的效力、法的溯及力以及时效免责等概念入手,对各选项逐一分析判断。法的效力包括法对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哪些地域范围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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