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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云南红河石屏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4人笔试高频难、易错点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体现了以下()哲学观。

A.形而上学

B.二元论

C.相对主义

D.辩证法

【答案】:D

【解析】该句话出自《庄子·天下》,意思是箭头飞行的瞬间既在某一点上又不在某一点上。这体现了事物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属于辩证法的观点。形而上学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世界,与这句话所体现的观点相悖;二元论主张世界有精神和物质两个独立本原,与本题所讨论的内容无关;相对主义片面夸大事物性质的相对性,抹煞其确定的规定性,取消事物之间的界限,与这句话所表达的内涵不符。所以该句话体现的哲学观是辩证法。

2、内部招聘的优点是()。

A.有较广泛的选聘来源

B.可激励组织成员的进取心

C.给组织带来新的观念

D.可避免组织成员间的不团结

【答案】:B

【解析】内部招聘从组织内部选拔人员,由于岗位空缺对内部成员来说是晋升机会,因而可激励组织成员的进取心。而有较广泛的选聘来源和给组织带来新的观念是外部招聘的特点,内部招聘人员来自组织内部,人员来源范围局限,新观念引入也相对较少。同时,内部招聘可能会引发组织成员间的竞争,进而导致不团结。所以该题的正确答案是可激励组织成员的进取心。

3、心理学家发现,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受到两种基本需求的驱动:第一,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有种“一致性需求”,希望世界的运动符合我们的信仰、理念、态度、经验和预期,即使现实与我们自身的预期不一致,我们也要改变外在的证据来使它符合我们内在的期望;第二,人类需要对外在环境产生一种控制感,我们不希望自己在现实面前无能为力、无所适从,我们需要找到某种自己能够理解、控制、描述、解释和预测的可能性。心理学家的发现可以解释下列哪一行为()

A.在集体中容易产生从众心理

B.在明知自己错误的情况下仍固执己见

C.喜欢用“阴谋论”解释超越自己经验之外的事物

D.在过于熟悉的环境中容易产生厌倦心理并试图改变

【答案】:C

【解析】题干提到两种需求,一是让现实符合预期,二是对环境有控制感。“阴谋论”可解释超越经验的事物,满足人们控制、解释未知的需求,能被发现解释,所以选此项。

4、解决案例中问题的切入点应为:

A.实现人员分流

B.建立健全法制

C.转变政府职能

D.机构协调配置

【答案】:C

【解析】解决案例中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人员分流可以缓解资源紧张和压力,使人员在不同岗位发挥作用,但仅实现人员分流可能只是表面解决人力分配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根源。建立健全法制有助于规范行为、明确责任和提供制度保障,但法制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不能直接解决当下具体案例中的紧迫问题。转变政府职能可以使政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提高治理效能,但职能转变的效果需要时间和配套措施来体现,不一定是解决当前问题的直接切入点。而机构协调配置能够优化资源整合,使各个机构之间分工合理、协作顺畅,能直接针对案例中可能存在的机构设置不合理、协同困难等问题进行解决,是解决案例中问题较为直接有效的切入点。

5、两人因行车问题发生口角进而引发冲突,在争吵过程中,刘某返回车中取出管制刀具砍向于某。打斗时刀掉落地上,于某夺过该刀砍向刘某,最终刘某被砍倒在草地上,经抢救无效死亡。本案件中于某属于()。

A.过失杀人

B.故意伤害

C.正当防卫

D.防卫过当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过失杀人、故意伤害、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定义,结合题干案例来分析判断。过失杀人是指非故意或预谋的杀人,是由于疏忽造成的杀人,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在本题案例中,于某是在刘某持管制刀具砍向自己的打斗过程中夺刀反击,并非因疏忽造成刘某死亡,不符合过失杀人的定义。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而在本题情景中,于某最初是被刘某持刀攻击的一方,其夺刀反击的行为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并非主观上具有伤害刘某的故意,因此不属于故意伤害。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在本题案例中,刘某因行车问题与于某发生口角后,返回车中取出管制刀具并砍向于某,于某的人身安全受到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于某在打斗过程中夺过刀并砍向刘某的行为,是为了制止刘某的不法侵害,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本题中,刘某持管制刀具砍向于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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