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云南省氮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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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省氮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的氮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农业用氯化铵、肥料级硫酸铵和尿素。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

2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

表1产品分类及代码(按GB/T4754-2017划分)

产品分类

门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分类代码

C

26

262

2621

类别名称

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肥料制造

氮肥制造

2.2产品种类

农业用氯化铵、肥料级硫酸铵和尿素。

3检验依据

按照各产品的执行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以及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进行检验。

GB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2946-2018氯化铵

GB/T535-2020肥料级硫酸铵

GB/T2440-2017尿素

GB/T2441.1-2008尿素的测定方法第1部分:总氮含量

GB/T2441.2-2010尿素的测定方法第2部分:缩二脲含量分光光度法

GB/T2441.7-2010尿素的测定方法第7部分:粒度筛分法

GB/T2441.9-2010尿素的测定方法第9部分:亚甲基二脲含量分光光度法

GB/T6679-2003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8572-2010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测定蒸馏后滴定法

GB/T8577-2010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卡尔费休法

GB/T10209.4-2010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的测定方法第4部分:粒度

GB/T23349-2020肥料中砷、镉、铅、铬、汞含量的测定

GB/T24890-2010复混肥料中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GB/T29400-2012化肥中微量阴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GB/T32952-2016肥料中多环芳烃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NY/T1117-2010水溶肥料钙、镁、硫、氯含量的测定

NY/T1978-2010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

4抽样

4.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样品。优先按以下原则抽取:所抽品种如有多种浓度规格则按就高原则抽取库存产品中浓度最高或存量最大的产品。

4.2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在流通领域抽样时,应遵循所抽产品尽量覆盖所经销的产品种类及不同生产企业的原则,所抽样品应涵盖经销企业经销的主要产品类别。

4.3抽样地点

生产企业成品库或堆场,流通领域门市或仓库。

4.4抽样基数

满足最低抽样基数要求。

4.5抽样数量

4.5.1流通领域抽样数量

在流通领域对同一销售或仓储企业抽样时,抽样数原则上不得超过4个。

4.5.2生产企业抽样数量

对化肥生产企业的氮肥产品,分别抽取农业用氯化铵、肥料级硫酸铵和尿素产品,所抽品种如有多种浓度规格,则抽取库存产品中浓度最高或存量最大的产品,对同类产品,抽样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

化肥生产企业若有不同的生产厂点,则每个生产厂点也按前述要求抽样。若同一个生产企业有多种化肥产品,则分别按上述要求抽样。

4.5.3根据标准有关规定,抽样时,若总的包装袋数小于512袋时,按表2“最少采样袋数的规定”最少取样袋数抽取样品;大于512袋时,按3×(N为总的包装袋数)的规定计算的最少取样袋数(遇小数进为整数)抽取样品。

表2最少采样袋数的规定

总袋数

最少取样袋数

总袋数

最少取样袋数

1~10

全部

182~216

18

11~49

11

217~254

19

50~64

12

255~296

20

65~81

13

297~343

21

82~101

14

344~394

22

102~125

15

395~450

23

126~151

16

451~512

24

152~181

17

4.6抽样应注意问题

4.6.1严格按照4.5.3确定的数量随机进行样品采取。用采样器从每袋最长对角线插入至袋的3/4处,取出不少于100g样品,每批采样总量不得少于2kg。

4.6.2将采取的样品迅速充分混匀,用分样器或四分法缩分至不少于1kg,分装在两个清洁、干燥的500mL塑料瓶中,密封;粘贴标签和双方签字认可的封条。抽样样品一式两份(瓶),一份为检样,一份为备样。检样由抽样人员随身带回抽样单位保存,携带时应确保样品的物理、化学性状不被破坏。备样封存于受检单位,由受检单位妥善保管,收到检验报告后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受检单位可对备样开封,自行处理。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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