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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威海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笔试高频难、易错点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下列省级行政区互相为邻的是()。

A.河南省与福建省

B.河北省与山西省

C.云南省与湖南省

D.湖北省与四川省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我国省级行政区的地理位置来判断哪些省级行政区互相为邻。省级行政区互相为邻是指两个省级行政区在地域上接壤。河南省位于我国中部,福建省位于我国东南沿海地区,二者并不接壤。河北省位于华北地区,山西省也位于华北地区,河北省与山西省在地缘上接壤,二者互相为邻。云南省位于我国西南边陲,湖南省位于我国中部,云南省与湖南省并不接壤。湖北省位于我国中部地区,四川省位于我国西南地区,二者并不直接接壤。综上,互相为邻的省级行政区是河北省与山西省。

2、在下面各种观点中,属于典型客观唯心主义的是:

A.荀子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B.王阳明主张: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暇

C.柏拉图认为:“物质世界”是永恒“理念世界”的不完全的复制品

D.霍布斯认为: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

【答案】:C

【解析】客观唯心主义把客观精神当作世界本原。荀子观点是唯物主义自然观;王阳明是主观唯心主义;霍布斯属于唯物主义。柏拉图认为“物质世界”是“理念世界”复制品,“理念世界”是客观精神,所以是客观唯心主义。

3、以下属于负外部性的例子是()。

A.公共教育

B.海上灯塔

C.在自家院子里种花

D.汽车尾气

【答案】:D

【解析】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负外部性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公共教育使得整个社会受益,提升了国民素质,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属于正外部性。海上灯塔为过往船只提供导航服务,保障了船只航行安全,是一种公共物品,对社会具有积极作用,属于正外部性。在自家院子里种花,不仅美化了自家环境,也可能让周围邻居心情愉悦,起到一定的环境美化和积极影响他人的作用,属于正外部性。汽车尾气排放会造成空气污染,危害人们的健康和生态环境,给他人和社会带来损害,而车主并没有为尾气造成的污染全部承担成本,符合负外部性的特征。所以属于负外部性的例子是汽车尾气。

4、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16岁高中生甲与某电脑销售公司签订了购买一台价值20000元电脑的合同

B.重症精神病人乙与某开发商签订房屋购买合同

C.丙租借丁的小汽车用于走私,与丁签订每月支付租金5000元的合同

D.戊与某国企领导达成协议,若其帮助戊成功中标该公司的项目则送该领导现金500万

【答案】:A

【解析】本题可依据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规定,对各行为的性质进行分析判断。-对于“16岁高中生与某电脑销售公司签订购买一台价值20000元电脑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16岁高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价值20000元电脑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对于“重症精神病人与某开发商签订房屋购买合同”:重症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重症精神病人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购买合同是无效的。-对于“租借小汽车用于走私,签订每月支付租金的合同”:该行为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根据相关法律,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此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因而无效。-对于“与国企领导达成协议,若帮助成功中标该公司项目则送领导现金500万”:该协议存在行贿受贿等违法情形,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综上,不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16岁高中生签订购买价值20000元电脑的合同这一行为。

5、以下属于纯公共产品的是()。

A.教育

B.公路

C.环保

D.自来水

【答案】:C

【解析】纯公共产品是指那些为整个社会共同消费的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非竞争性是指一部分人对某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该产品的消费,非排他性是指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不能为某个人或某些人所专有,要将一些人排斥在消费过程之外是不可能的。教育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因为学校的资源有限,可能需要通过考试、缴纳学费等方式来筛选学生,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当学生数量过多时,可能会影响教育质量,所以教育不属于纯公共产品。公路虽然具有一定的非竞争性,但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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