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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济南综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22名)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商品的价值量是由()决定的。

A.个别劳动时间

B.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C.剩余时间

D.实际耗费时间

【答案】:B

【解析】商品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个别劳动时间是各个商品生产者生产某种商品所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个别劳动时间形成商品的个别价值,而非决定商品价值量。剩余时间并非经济学中决定商品价值量的概念。实际耗费时间表述不规范且不是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因素。所以正确答案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

2、2018年6月,我国超级万米钻机“地壳一号”完成首秀,钻井深度达到7018米,刷新了亚洲国家大陆科学钻井的新纪录,承担该钻机主要研发任务的是()。

A.清华大学

B.吉林大学

C.西湖大学

D.武汉大学

【答案】:B

【解析】这道题主要考查对“地壳一号”主要研发任务承担者的了解。在2018年6月,我国超级万米钻机“地壳一号”完成首秀,钻井深度达7018米,打破亚洲国家大陆科学钻井新纪录,承担该钻机主要研发任务的是吉林大学。清华大学在多学科领域有卓越成就,但并非“地壳一号”主要研发承担者;西湖大学是一所年轻的研究型大学,成立较晚,与“地壳一号”研发无关;武汉大学在测绘等领域优势明显,也不是“地壳一号”的主要研发单位。所以正确答案是吉林大学。

3、张某在银行取款时发现其账户莫名多出2万元,经了解系银行系统故障所致。在银行要求张某归还该款项时,张某拒绝归还。此时,银行可以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A.侵权行为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委托合同之债

【答案】:B

【解析】本题可依据各种债的定义,结合题干中张某账户多出银行系统故障导致的2万元且拒不归还这一情况来分析判断银行可依据何种债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本题中,张某并未实施侵害银行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不法行为,只是被动接收了因银行系统故障多出来的款项,所以不属于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题中张某账户多出的2万元是由于银行系统故障所致,张某没有合法依据获得这笔钱,并且这种情况给银行造成了损失,所以符合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银行可以以不当得利之债向法院提起诉讼。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本题中张某并没有为避免银行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行为,不符合无因管理的定义,不属于无因管理之债。委托合同之债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本题中张某与银行之间并没有委托合同关系,所以不属于委托合同之债。综上,银行可以以不当得利之债向法院提起诉讼。

4、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开,未经公布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这属于《行政处罚法》原则中的哪一项?()

A.处罚法定原则

B.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D.保障相对人权利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处罚法》的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指行政处罚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包括处罚的依据、实施处罚的主体、处罚的程序等都要符合法律规定。虽然处罚法定原则包含了有法可依等内容,但题干重点强调的是规定要公开且未经公布不得作为依据,并非单纯强调处罚的法定性,故并非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正公开原则要求行政处罚必须公平、公正,没有偏私,同时处罚依据和处罚程序等必须向社会公开。“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开,未经公布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这体现了处罚依据的公开性,符合处罚公正公开原则中公开的要求,所以该项符合题意。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是指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题干中并未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内容,该项不符合题意。保障相对人权利原则是指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要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各项合法权利。题干主要围绕处罚规定的公开性,并非保障相对人权利,该项不符合题意。综上,答案是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5、根据《××省机构改革方案》,省国税局与省地税局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原省国税局的公文应当()。

A.依法销毁

B.移交××省税务局管理

C.移交××省档案馆管理

D.移交国家税务总局管理

【答案】:B

【解析】当省国税局与省地税局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时,原省国税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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