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宁市上林县三里镇人民政府招聘(1人)笔试备考试题附答案详解(达标题).docxVIP

2025年南宁市上林县三里镇人民政府招聘(1人)笔试备考试题附答案详解(达标题).docx

  1. 1、本文档共5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25年南宁市上林县三里镇人民政府招聘(1人)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提出,国家并非创造法律,而是表述法律。这表明,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

A.物质制约性

B.强制性

C.规范性

D.权威性

【答案】:A

【解析】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强调国家在法律方面是表述而非创造,这反映了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涵盖地理环境、人口和社会生产方式等要素,其中社会生产方式对法起着决定性作用,这体现了法的本质最终是由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也就是法的物质制约性。法的强制性是指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强迫人们遵守的性质。规范性指法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权威性指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得以在社会生活中确立起绝对的统治地位,具有使人敬畏的属性。这些特性均无法体现“国家是在表述法律”这一观点所蕴含的法的本质内容。所以本题体现的是法的物质制约性。

2、技术创新的主体是()。

A.企业

B.政府

C.公民个人

D.市场

【答案】:A

【解析】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为了在竞争中获得优势,企业具有强烈的创新动力,会积极投入资源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同时,企业贴近市场,能够敏锐感知市场需求的变化,将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为实际产品和服务,实现经济效益。政府主要是通过制定政策、营造创新环境、提供公共服务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技术创新,而并非直接的创新主体。公民个人虽能进行一定的创新活动,但受限于资源、规模等因素,难以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力量。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场所,它为创新成果的交易和价值实现提供平台,但本身并不直接进行技术创新。所以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

3、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是()。

A.养子女对其生父母

B.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

C.非婚生子女对其生父母

D.离异之配偶

【答案】:C

【解析】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养子女对其生父母不享有法定继承权。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不存在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法定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对其生父母有法定继承权。离异之配偶,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彼此之间不存在法定继承人关系。综上所述,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是非婚生子女对其生父母。

4、甲多次为寻求精神刺激,在公共场所拦截、追逐并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甲的行为构成()。

A.聚众斗殴罪

B.故意伤害罪

C.寻衅滋事罪

D.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罪名的构成要件以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特征,结合题目中甲的行为表现来进行分析判断。-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其显著特征是多人相互斗殴,通常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和聚众性。而题目中仅表明甲多次在公共场所实施拦截、追逐并殴打他人的行为,未体现出聚众斗殴所要求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互相殴斗的情形,因此该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该罪一般有明确的伤害对象和伤害故意,通常是基于特定的矛盾或纠纷而实施的伤害行为。但题目中强调甲是多次寻求精神刺激而实施的行为,并非基于特定原因针对特定对象实施故意伤害,所以其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主观方面通常是出于寻求精神刺激、耍威风等不正当动机,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他人等行为。本题中甲多次寻求精神刺激,在公共场所拦截、追逐并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因此甲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一般是情节相对较轻,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而题目中明确表述甲的行为“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这种情形已达到犯罪的标准,应按照犯罪来处理,而不是简单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综上,甲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5、下列应在首页标注签发人的公文文种是()。

A.命令

B.通报

C.请示

D.批复

【答案】:C

【解析】在公文的相关规定中,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命令是下行文,主要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不需要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50****029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