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春季学期专任教师招模拟试卷及1套完整答案详解.docxVIP

2025年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春季学期专任教师招模拟试卷及1套完整答案详解.docx

  1. 1、本文档共6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25年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春季学期专任教师招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行政信息采集汇总完成后,需对信息采集的结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积累成功经验,从不足之处吸取教训。这是行政信息采集过程的()阶段。

A.准备

B.实施

C.利用

D.评估

【答案】:D

【解析】行政信息采集过程一般包含准备、实施、利用和评估等阶段。准备阶段是为信息采集工作做前期的各项准备,比如确定目标、制定计划等;实施阶段是按照计划去收集信息;利用阶段是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使用以实现相关目的;而评估阶段则是在信息采集汇总后,对信息采集的结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成功经验并从不足中吸取教训,和题目描述的内容相符。所以该题应选描述评估阶段的选项。

2、赵某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在单位报销私人费用。赵某构成()。

A.受贿罪

B.挪用公款罪

C.贪污罪

D.行贿罪

【答案】:C

【解析】该题应选择构成贪污罪的选项。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题中赵某作为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欺骗手段在单位报销私人开支,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题未涉及赵某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情况。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赵某是将公款非法占为己有而非暂时挪用,故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本题中赵某的行为并非是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所以不构成行贿罪。

3、甲与乙是好友,某日,甲携自己4岁的儿子丙与乙相约到街心公园游玩。游玩过程中,甲欲去卫生间,便将儿子托付给乙照看。期间,有一只小狗过来觅食,乙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交给甲的儿子,让其砸狗。结果小狗头部被砸伤,花费医药费500多元。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是()。

A.丙构成侵权

B.乙构成侵权

C.乙和丙构成共同侵权

D.甲和丙构成共同侵权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对各主体的行为进行分析判断。###关于丙的行为丙是4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认知和判断能力尚不足以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在本案中,乙捡起石头交给丙并让其砸狗,丙是在乙的指示下实施的行为,并非基于自身的自主意愿和判断,所以不能认定丙对小狗的伤害构成侵权。###关于乙的行为乙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相应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应当预见自己让丙砸狗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小狗受伤,但仍然实施了该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并且该行为直接导致了小狗头部被砸伤的损害后果,乙的行为与小狗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乙的行为构成侵权。###关于共同侵权共同侵权要求各侵权人之间具有共同的故意或过失,并且实施了共同的侵权行为。在本题中,丙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侵权的主观故意或过失,不构成侵权主体,所以乙和丙不构成共同侵权。同时,甲在将儿子丙托付给乙照看后去上卫生间,在此期间甲无法对丙的行为进行控制,且甲对于乙让丙砸狗的行为并不知情,不存在侵权的故意或过失,所以甲和丙也不构成共同侵权。综上,构成侵权的主体是乙。

4、法国科学家路易·巴斯德说:“在观察事物之际,机遇偏爱有准备的头脑”。这句话强调了()

A.人们只有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认识事物

B.人们获得感性经验至关重要

C.人们不仅要善于观察事物,而且要善于思考问题

D.人们在认识事物时要有理性指导

【答案】:D

【解析】“机遇偏爱有准备的头脑”,强调认识事物不能仅靠观察,还需有理性指导。因理性可让人有准备地捕捉机遇、深入认识,所以这句话重点在于要有理性指导。

5、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下列物品属于商品的是()。

A.妈妈给自己织的毛衣

B.同学亲手制作的生日礼物

C.商店出售的保温杯

D.自家种的青菜

【答案】:C

【解析】商品的定义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判断物品是否为商品需同时满足劳动产品和用于交换这两个条件。妈妈给自己织的毛衣,虽然是劳动产品,但仅供自己家人使用,并非用于交换,所以不属于商品。同学亲手制作的生日礼物,为劳动产品,不过是作为礼物送给他人,没有用于交换,不属于商品。商店出售的保温杯,是经过生产劳动制作而成的劳动产品,且在商店中以交换为目的进行销售,满足商品的定义,属于商品。自家种的青菜,是劳动生产所得,但如果是自家食用,没有进入交换环节,就不属于商品。因此,该题应选择商店出售的保温杯。

6、进入6月份,不少市民发现蚊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85****098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