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潍坊市“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选调626人笔试备考题库及参考答案详解.docxVIP

2025年潍坊市“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选调626人笔试备考题库及参考答案详解.docx

  1. 1、本文档共4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25年潍坊市“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选调626人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山东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审查和批准。

A.财政部

B.国务院

C.发改委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和批准主体。在我国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承担着对国家重大事务进行监督和决策的重要职责。对于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因其涉及国家财政资金的重大调配和使用,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批准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具有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法定权力,以确保预算调整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科学性,保障国家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而财政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具体的财政收支管理等工作,并不具有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权力;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负责国家行政事务管理,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并非由其进行审查和批准;发改委主要负责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作,也不负责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因此,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2、某公司业务员李某近期收到某客户长期拖欠的10万元贷款,他觉得无人知晓,便未将该笔款项存入公司账户,而是直接用其购买了股票。李某的妻子发现后,对他进行了竭力规劝,李某悔悟,于次日卖掉股票并将钱归还公司。李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以及不构成犯罪的定义,结合题目中李某的行为来进行分析。首先分析李某的行为,李某将客户拖欠公司的10万元贷款,在未存入公司账户的情况下直接拿去买了股票,这一行为已经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李某将10万元拿去买股票,属于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接下来分析各个情况:-对于犯罪中止,它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李某是在已经完成了挪用资金的行为之后,才在妻子规劝下悔悟并归还资金的,并非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所以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李某已经成功将钱拿去买股票,完成了挪用资金的行为,并非未得逞,因此不属于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李某的行为已经完全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即使他后来归还了资金,也不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既遂的事实。-李某的行为明显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已经构成犯罪,所以并非不构成犯罪。综上,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3、我国度量衡制度历史悠久,以下关于度量衡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统一了度量衡

B.计量长短的器具称为度

C.测定计算容积的器皿称为量

D.测量物体面积的工具称为衡

【答案】:D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对我国度量衡制度相关知识的了解。我国度量衡制度历史悠久,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了统一度量衡的举措,这一史实是明确的。“度”指的是计量长短的器具,“量”是测定计算容积的器皿,这两个概念也是正确的。而“衡”并非测量物体面积的工具,“衡”指的是测量物体重量的工具。所以说法不正确的是关于测量物体面积的工具称为衡这一表述。

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关精神病人具有的刑事责任能力,错误的是()。

A.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不具有责任能力

B.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C.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D.精神病人任何时候都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这表明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不具有责任能力。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精神病人任何时候都不负刑事责任”这一说法错误,因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以及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都需要负刑事责任。所以题目中关于精神病人具有的刑事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87****953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