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瑞安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笔试备考题库及参考答案详解1套.docxVIP

2025年瑞安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笔试备考题库及参考答案详解1套.docx

  1. 1、本文档共4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25年瑞安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办事程序是指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下面不符合程序的是()。

A.发现问题,确定目标,分析评估,方案选择,实验实证

B.定性判断在前,定量数据在后

C.议论纷纷在先,择善而从在后

D.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在先,集体讨论、修改定论在后

【答案】:B

【解析】办事程序是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办事程序具有一定的逻辑性和顺序性。发现问题、确定目标、分析评估、方案选择、实验实证,是一个有先后顺序的工作步骤流程,符合程序要求;议论纷纷在先,然后择善而从,先有讨论再有选择,符合先后安排的逻辑;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在先,之后进行集体讨论、修改定论,也是合理的先后工作步骤。而定性判断和定量数据是分析事物的两种方式,它们之间并没有必然的时间先后顺序要求,不属于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不符合程序的定义。所以不符合程序的是定性判断在前,定量数据在后。

2、有人认为“巨额的国家预算赤字必然会导致巨额的国家贸易逆差”。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世界上预算赤字最大的国家必然会有相应的最大的贸易逆差;但我们知道,世界上预算赤字最大的国家是美国,而美国的贸易总的来说是顺差而不是逆差(因为尽管其货物贸易亏本,但其技术和服务贸易却赚得非常多)。由此可以推出()。

A.巨额的国家预算赤字必然不会导致巨额的国家贸易逆差

B.巨额的国家贸易逆差必然不会导致巨额的国家预算赤字

C.巨额的国家预算赤字可能不会导致巨额的国家贸易逆差

D.巨额的国家预算赤字可能会导致巨额的国家贸易逆差

【答案】:C

【解析】题中的推论通过列举美国的例子,证明命题“巨额的国家预算赤字必然会导致巨额的贸易逆差”为假。根据模态命题(即包含必然、可能、不可能等模态词的命题)的矛盾关系,可以推出“巨额的国家预算赤字可能不会导致巨额的贸易逆差”,所以可得出相应结论。

3、以下关于公文拟制表述不符合规定的是()。

A.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

B.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C.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D.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

【答案】:D

【解析】该题目是关于公文拟制规定的选择题。公文拟制包括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这两种表述符合公文拟制的规定。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也是正确规定。而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并非单位负责人,所以“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这一表述不符合规定。

4、甲、乙合谋后,甲把丙骗到外地游玩,乙给丙的家属打电话,称已“绑架”丙,以此向丙的家属索要赎金。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敲诈勒索罪

C.绑架罪

D.非法拘禁罪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罪名的构成要件来分析甲、乙二人的行为性质。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题中,甲将丙骗往外地游玩,乙则虚构丙被“绑架”的事实,向丙的家属打电话索要赎金,丙的家属基于乙虚构的丙被“绑架”这一事实而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交付了财物,甲、乙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威胁或要挟的内容通常具有一定的现实可能性,且强调对被害人精神上的强制。而本题中,丙实际上并未被绑架,乙主要是通过虚构事实来骗取财物,并非主要依靠威胁或要挟的方式,所以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该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绑架他人的实际行为,将他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以此向第三人索要财物或提出其他要求。但在本题中,甲只是将丙骗往外地游玩,丙并没有被实际绑架和控制,不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本题中,并没有体现甲、乙非法剥夺丙人身自由的行为,所以不构成非法拘禁罪。综上,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5、催收非法债务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的罪名。下列关于本罪的理解,错误的是()。

A.行为人实施了催收行为,“催”是方式,“收”是目的

B.行为人催收的是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

C.行为人催收非法债务要“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

D.本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答案】:D

【解析】催收非法债务罪作为《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的罪名,需从多个方面进行准确理解。首先,催收行为必然包括“催”和“收”,“催”是具体方式,“收”则是行为目的,即通过各种方式促使债务人偿还债务,所以这种对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52****640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