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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北唐山学院选聘博士研究生76人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重大事件中,明确庄严声明将日本所窃取的满洲、台湾等中国领土全部归还中国的是()。

A.《大西洋宪章》

B.《开罗宣言》

C.《德黑兰宣言》

D.《雅尔塔协定》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相关文件的主要内容。《大西洋宪章》是1941年8月14日,美国总统罗斯福与英国首相丘吉尔在大西洋北部纽芬兰阿金夏海湾的奥古斯塔号军舰上签署的联合宣言。该宣言主要是表达了美英两国反对纳粹暴政、重建世界和平的决心,未涉及将日本所窃取中国领土归还中国的内容。《开罗宣言》是1943年11月22至26日,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埃及开罗举行会议后,于12月1日发表的宣言。宣言明确规定,日本必须将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中国领土全部归还中国,它庄严宣告了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必须归还中国,是确认台湾属于中国领土的第一份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德黑兰宣言》是1943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苏、美、英三国首脑斯大林、罗斯福和丘吉尔在德黑兰会议结束时发表的宣言。主要是声明三国在对德作战中一致行动和战后合作的决心,未涉及日本归还中国领土的内容。《雅尔塔协定》是1945年2月4日至2月11日,美、英、苏三国首脑罗斯福、丘吉尔和斯大林在雅尔塔举行会议后签订的协定。此协定主要是就战后处置德国问题、波兰问题、远东问题、联合国问题达成了协议,没有直接提及将日本所窃取中国领土归还中国。综上,庄严声明将日本所窃取的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中国领土全部归还中国的是《开罗宣言》。

2、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公共财产的是()。

A.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

B.依法归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

C.专项基金的财产

D.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票和债券

【答案】:C

【解析】该题考点是对公共财产范围的界定,解题关键在于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判断各选项所涉财产性质。我国《刑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属于私营企业所有,其性质为私有财产,并非公共财产。依法归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其归属主体是家庭,属于私人财产范畴,不是公共财产。专项基金的财产符合《刑法》规定中公共财产的第三类,即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属于公共财产。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票和债券,其所有权归个人,是个人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属于公共财产。综上,属于公共财产的是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三列不属于哺乳类的动物是()。

A.蝙蝠

B.鲸

C.蜂鸟

D.海豹

【答案】:C

【解析】哺乳类动物特征是胎生、哺乳。蝙蝠、鲸、海豹都属哺乳类。蜂鸟是鸟类,卵生并以花蜜等为食,并非哺乳类,所以答案选蜂鸟。

4、张某与李某一同前往王某家实施抢劫,在王某苦苦哀求下,张某心生怜悯决定放弃并先行离开。十分钟后,李某追上张某,欲与张某平分自己抢得的8000元钱,二人因此产生争执。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张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抢劫罪预备

B.抢劫罪中止

C.抢劫罪未遂

D.抢劫罪既遂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共同犯罪和犯罪停止形态的相关理论来判断张某行为的定性。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不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还要对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在判断共同犯罪中某一行为人是否成立犯罪中止时,需要该行为人不仅自己停止犯罪,还必须有效地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继续犯罪或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本题中,张某和李某一起去王某家抢劫,表明二人具有共同抢劫的故意和行为,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虽然张某心软决定放弃并先行离开,但他并没有有效地阻止李某继续实施抢劫行为,李某最终抢得8000元钱,犯罪结果已经发生。由于共同犯罪遵循“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即只要共同犯罪人中的一人既遂,整个共同犯罪就既遂。因此,张某也应按抢劫罪既遂来认定。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本题中,张某和李某已经进入王某家开始实施抢劫行为,并非处于预备阶段。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张某虽然自己放弃了继续抢劫,但未有效阻止李某的犯罪行为,不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本题中,李某已经成功抢到8000元钱,犯罪已经得逞,不属于犯罪未遂。综上,张某的行为应定性为抢劫罪既遂。

5、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一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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