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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招聘总会计师(1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甲广告公司急需一批广告用纸,通过网络检索后向乙厂发出传真,要求乙厂立即运送某型号广告用纸10箱到甲公司所在地,单价按照乙厂官网标示的单价计算,货到付款。乙厂接到传真后,发现现货仅有5箱,于是先将这5箱广告用纸送到甲公司指定地点。然而,甲公司因广告客户突然取消订单,已不再需要广告用纸,拒绝接受乙厂的送货,由此引发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传真为要约,乙厂的送货为承诺,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

B.甲公司的传真为要约,乙厂的送货对要约作了实质性变更,甲乙之间未成立买卖合同

C.甲公司的传真为要约邀请,乙厂的送货为承诺,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

D.甲公司的传真为要约邀请,乙厂的送货对要约邀请作了实质性变更,甲乙之间不成立买卖合同

【答案】:B

【解析】首先明确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内容通常不具有订立合同的明确意图和具体确定的内容。本题中甲广告公司向乙厂发出传真,请其立即运送某型号广告用纸10箱到甲公司所在地,单价按乙厂官网标示单价计,货到付款,该传真内容具体明确,包含了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款、交货方式及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所以甲公司的传真应认定为要约,而并非要约邀请,可排除认为甲公司传真为要约邀请的表述。接着看承诺的相关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本题中,甲公司要约要求乙厂运送某型号广告用纸10箱,而乙厂只运送了5箱,对合同的数量这一关键条款作出了变更,属于对要约作了实质性变更,这种情况下乙厂的送货行为并非承诺,而是新要约,因此甲乙之间未成立买卖合同。

2、居住权是我国民法典新增的用益物权类型。下列关于居住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B.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C.居住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D.居住权无偿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相关规定,对各选项表述进行逐一分析。设立居住权时,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这是法律明确的要求,以此保障合同内容的明确性和稳定性,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所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的表述是正确的。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是为了保障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权利的公示性和公信力,通过登记使得居住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以该表述也是正确的。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这是因为居住权是设立在他人住宅上,为特定自然人基于生活居住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其设立目的是为了满足特定人的居住需求,若允许转让或继承,将违背居住权设立的初衷和立法本意,所以居住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的表述错误。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居住权设立的无偿性这一基本原则的同时,也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可以约定有偿设立居住权,所以该表述正确。综上,答案选说法错误的选项,即居住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这一表述对应的内容。

3、管理者需善于运用不同管理方法以实现组织目标。在管理过程中,行政方法与法律方法共同具备的特点是()。

A.权威性与强制性

B.原则性与灵活性

C.稳定性与动态性

D.诱导性与间接性

【答案】:A

【解析】行政方法是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威,运用命令、规定、指示、条例等行政手段,按照行政系统和层次,以权威和服从为前提,直接指挥下属工作的管理方法。法律方法是指国家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各种法律、法令、条例和司法、仲裁工作,调整社会经济的总体活动和各企业、单位在微观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保证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管理方法。行政方法和法律方法都具有权威性,行政方法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威,法律方法依靠法律的权威;二者也都具有强制性,行政方法通过行政命令等强制下属执行,法律方法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原则性与灵活性并非行政方法和法律方法共同的典型特点。稳定性是法律方法的特点,但行政方法相对具有一定灵活性,动态性并非二者共同的关键特点。诱导性与间接性一般是经济方法的特点,而非行政方法和法律方法的特点。所以在管理中行政方法与法律方法共同的特点是权威性与强制性。

4、长江经济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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