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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建省福州左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2人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是由()制定和修改的。

A.香港、澳门立法会

B.全国人大

C.全国人民

D.香港、澳门全体居民

【答案】:B

【解析】该题考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和修改主体。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和修改属于国家层面的重要立法活动,需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来完成。地方立法机关主要负责本地区的具体立法事务,香港、澳门立法会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其职责范围主要是在基本法规定的框架内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法律,不具备制定和修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权力。全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全国人民并不直接进行立法活动,而是通过选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权力机关来行使立法权等各项权力。香港、澳门全体居民作为特别行政区的居民群体,主要是遵守和执行包括基本法在内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没有制定和修改基本法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拥有立法权等重要权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以确保其权威性和合法性,使其能够符合国家整体利益和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保障特别行政区的长治久安和“一国两制”的贯彻实施。所以正确答案是全国人大。

2、太阳光由红、橙、黄、绿、紫等七色光混合而成。在这几种光中,()穿过空气层的本领最大。

A.红光

B.黄光

C.橙光

D.紫光

【答案】:A

【解析】这道题主要考查对不同颜色光穿过空气层本领的知识掌握。太阳光由红、橙、黄、绿、蓝、靛、紫七色光混合而成。光穿过空气层的本领与光的波长有关,波长越长,穿过空气层的本领越大。在红、橙、黄、紫这几种光中,红光的波长最长。所以在这几种光里,红光穿过空气层的本领最大。

3、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

A.自然科学

B.社会科学

C.哲学社会科学

D.历史社会科学

【答案】:C

【解析】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自然科学侧重于对自然界物质形态、结构、性质和运动规律的研究;社会科学所涵盖的学科包括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它主要研究各种社会现象,但相比之下,“哲学社会科学”表述更为全面准确,更强调世界观和方法论层面的指导意义;“历史社会科学”并非通用的能概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重要工具的概念。所以该题应选哲学社会科学。

4、王老先生的老伴早逝,他有一儿一女,名下有一套房子和一辆车。他先立了一份遗嘱,将车子留给女儿,房子留给儿子。后来,王老先生摔了一跤,女儿精心照料,这让他改变了主意,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把车子给儿子,把值钱的房子留给女儿。随着时间推移,王老先生身体越来越差,他思来想去,还是放心不下孙子,担心孙子以后没有地方住。于是,他让两位老友帮忙代写了一份遗嘱,决定还是把房子给儿子,车子留给女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应当如何解决?()

A.以最先立的一份遗嘱为有效遗嘱

B.以最后立的一份遗嘱为有效遗嘱

C.公证遗嘱效力优先

D.自书遗嘱效力优先

【答案】:B

【解析】该题考查的是遗嘱效力认定的知识点。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在本题中,王老先生先后立下三份遗嘱,内容存在相互抵触。最先立的遗嘱将车子留给女儿,房子给儿子;第二份公证遗嘱把车子给儿子,房子留给女儿;最后一份代写遗嘱又把房子给儿子,车子留给女儿。由于法律规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应以最后所立的那份遗嘱作为有效遗嘱。对于“以最先立的一份遗嘱为有效遗嘱”的说法,不符合《民法典》中数份遗嘱内容抵触以最后遗嘱为准的规定,所以这种认定方式错误。“公证遗嘱效力优先”是旧的法律规定,《民法典》实施后,已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原则,因此该选项表述错误。而题干中并未提及自书遗嘱,且同样遵循数份遗嘱内容抵触以最后遗嘱为准的原则,所以“自书遗嘱效力优先”也不正确。综上,应当以最后立的一份遗嘱为有效遗嘱。

5、在法律运行中,下列对“守法”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是法的实施最基本的形式

B.守法是指依法履行法律义务,不包括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

C.国家和社会主体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

D.守法是法律实施的一项基本活动

【答案】:B

【解析】法的实施包括法的遵守(守法)、执行(执法)和适用(司法)等环节。守法是法的实施最基本的形式,是国家和社会主体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也是法律实施的一项基本活动。守法不仅指依法履行法律义务,还包括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将守法仅仅局限于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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