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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玉溪市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撰写公文时要慎用多义词或者“大约”“也许”“大致”等词语,这表明公文语言具有哪一特征()

A.简明

B.规范

C.准确

D.得体

【答案】:C

【解析】撰写公文时慎用多义词或者“大约”“也许”“大致”等词语,是为了避免语义模糊、产生歧义,使公文表达的意思准确无误,这体现了公文语言准确的特征。公文语言的准确就是要用词准确、表意明确,不产生歧义,而多义词和具有模糊性的词语容易造成理解上的偏差,不符合准确的要求。简明强调的是语言简洁明了、不冗长;规范侧重于语言要符合一定的规则和标准;得体则是指语言要适合公文的特定语境和对象。所以这里体现的是准确这一特征。

2、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首要原则是()。

A.慎重性原则

B.安全性原则

C.效率性原则

D.迅速性原则

【答案】:D

【解析】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需要在短时间内控制住局面、减少损失和影响。效率性原则强调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来应对事件,快速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在第一时间阻止事态的恶化和蔓延,这是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首要考虑的。慎重性原则主要侧重于决策时要谨慎周全,但在突发状况下,不能只强调慎重而延误时机。安全性原则侧重于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这是处置过程中的重要目标,但不是首要原则。迅速性原则虽然也强调速度,但效率性不仅包含速度快,还涵盖了采取措施的有效性,效率性原则更为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对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要求。所以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首要原则是效率性原则。

3、下列各项中不能成为发文指定作者的是()。

A.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

B.依法成立的机关部门

C.国家机关的法定负责人

D.秘书

【答案】:D

【解析】发文指定作者通常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该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和机关部门属于合法的发文组织主体,可以成为发文指定作者。国家机关的法定负责人代表该机关行使职权,也能够作为发文指定作者。而秘书主要负责辅助性工作,如起草文件等,本身并不具备发文的主体资格,不能成为发文指定作者。

4、()对于调整职业关系和职业行为发挥着重要的规范作用,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A.网络道德

B.职业道德

C.公民道德

D.职业荣誉

【答案】:B

【解析】该题考查对不同道德概念作用的理解。网络道德是调整网络空间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行为规范,主要针对网络环境,并非直接调整职业关系和职业行为,所以不符合题意;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对调整职业关系和职业行为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符合题意;公民道德是一个国家所有公民都必须遵守和履行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它的范畴更广泛,不专门针对职业关系和职业行为进行调整;职业荣誉是对职业行为的社会价值所做出的公认的客观评价和主观意向,它是职业道德的一个方面的体现,并非像职业道德那样直接对职业关系和职业行为起规范作用。所以正确答案是职业道德。

5、张某和黄某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合租一套公寓。黄某向张某借了一大笔钱,在约定还款日期过后却迟迟未还,张某多次追讨无果,心中怀恨。一天,张某在饮水机的水中下毒,意图毒死黄某。然而,在黄某下班回家前,张某回忆起黄某在大学时曾对自己有过帮助,便心生不忍,将下了毒的饮用水倒掉。张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未遂

【答案】:C

【解析】该题的关键在于明确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概念,并结合张某的行为进行判断。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在本题中,张某已经往饮水机里下毒,这表明其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并非处于准备阶段,所以不属于犯罪预备。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然而,本题中黄某并未饮用有毒的水,即犯罪行为没有达到既遂的结果,所以不属于犯罪既遂。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张某在黄某下班回家前,主动想起黄某曾对自己的帮助,出于内心不忍,自动倒掉了下了毒的饮用水,有效地防止了黄某死亡这一犯罪结果的发生,其行为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但本题中张某是主动放弃犯罪,并非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所以不属于犯罪未遂。综上,张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6、下列做法在日常生活中可行的是()。

A.医用酒精和工业酒精的主要成分相同,都可用于伤口消毒

B.喝牛奶、豆浆等富含蛋白质的食品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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