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笔试高频难、易错点备考题库及.docxVIP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笔试高频难、易错点备考题库及.docx

  1. 1、本文档共4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笔试高频难、易错点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须由一定比例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提议,并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一定比例数通过才有效。那么宪法修改提议比例、通过比例的法定最低限制分别为()。

A.四分之一以上的,三分之二以上的

B.四分之一以上的,四分之三以上的

C.五分之一以上的,二分之一以上的

D.五分之一以上的,三分之二以上的

【答案】:D

【解析】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所以宪法修改提议比例的法定最低限制是五分之一以上,通过比例的法定最低限制是三分之二以上。

2、初中学生甲偷看了同学乙手机里的聊天记录,乙发现后打了甲一耳光致其轻微伤。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侵犯未成年人隐私,应从重处罚

B.甲过错在先,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C.乙殴打未成年人致轻微伤,应从重处罚

D.甲乙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后,公安机关可以不处罚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个说法进行分析判断。首先,甲偷看乙手机里的聊天记录,这一行为确实侵犯了乙的隐私。然而,甲为初中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是从重处罚,所以“侵犯未成年人隐私,应从重处罚”的说法错误。其次,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虽然甲偷看乙聊天记录有过错在先,但该行为并非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乙打甲一耳光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这种说法错误。然后,乙殴打甲致其轻微伤,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但乙打人行为是因甲偷看其聊天记录引发,并非无故殴打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以及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才会从重处罚,所以“殴打未成年人致轻微伤,应从重处罚”的说法错误。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甲乙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后,符合公安机关可以不处罚的条件,所以该说法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甲乙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后,公安机关可以不处罚。

3、王某在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前,打算让李某替自己参加考试,李某表示:“考试作弊已经被纳入刑法,我不能答应你的请求,你还是自己去参加考试吧。”李某拒绝代考的这一行为体现了法的哪项作用()。

A.强制作用

B.指引作用

C.评价作用

D.预测作用

【答案】:B

【解析】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规范作用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其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在本题中,李某知晓考试作弊入刑这一法律规定后,引导自己作出拒绝代考的行为,体现了法对本人行为的指引作用。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其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本题中并未涉及制裁违法犯罪行为的内容,所以没有体现法的强制作用。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其对象是他人的行为。本题主要是李某对自己行为的选择,并非对他人行为的评判,所以没有体现法的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其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本题没有涉及到对人们相互行为的预先估计内容,所以没有体现法的预测作用。综上,李某拒绝代考的行为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4、以下关于非正式组织的说法,错误的是()。

A.非正式组织是“正式组织”的对称。最早由美国管理学家梅奥通过“霍桑实验”提出

B.非正式组织的产生以成员之间的共性为纽带

C.非正式组织的领袖一般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感召力,这种权威是一种个人魅力型权威

D.非正式组织是自发产生的,对于正式组织带来的只有负面影响

【答案】:D

【解析】这道题考查对非正式组织相关概念的理解。首先,非正式组织确实是“正式组织”的对称,最早由美国管理学家梅奥通过“霍桑实验”提出,所以该描述是正确的。其次,非正式组织是基于成员之间的共性而产生的,这些共性可以是共同的兴趣、爱好、价值观等,它们成为成员相互联系的纽带,此说法无误。再次,非正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76****9194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