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刑法期末考试综合提升测试卷带答案详解(典型题).docxVIP

2025年刑法期末考试综合提升测试卷带答案详解(典型题).docx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刑法期末考试综合提升测试卷

考试时间:90分钟;命题人:教研组

考生注意:

1、本卷分第I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答卷前,考生务必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班级填写在试卷规定位置上

3、答案必须写在试卷各个题目指定区域内相应的位置,如需改动,先划掉原来的答案,然后再写上新的答案;不准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不按以上要求作答的答案无效。

第I卷(选择题70分)

一、单选题(15小题,每小题3分,共计45分)

1、[单选题]下列人员,可以适用死刑的是()。

A.甲犯故意伤害罪,审判的时候不满18周岁

B.乙犯故意杀人罪,审判的时候刚满70周岁

C.丙犯绑架罪,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

D.丁犯盗窃罪,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

答案:B

解析:死刑适用核心限制包括犯罪时不满18周岁、审判时怀孕及审判时已满75周岁(特别残忍手段致死除外)。乙审判时刚满70周岁,未达75周岁的年龄限制,且故意杀人罪属可判死刑罪行,故符合条件;其他选项中甲因犯罪时未成年、丙因怀孕、丁因年满75周岁且盗窃罪不涉特别残忍手段,均排除死刑适用。

2、[单选题]甲欲杀死仇人乙,遂持枪将仇人乙挟持到一僻静丛林中去,在5米外对准乙的头部连开两枪,因枪法不准,未中。下列关于甲的行为说法错误的是()。

A.若乙害怕跪地求饶,甲看乙可怜,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放过了乙。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B.若乙害怕跪地求饶,甲看乙可怜,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放过了乙。事后查明,甲手枪内的子弹均为不能击发

的臭弹。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C.若甲自幼迷信,自思两枪未中,乙必有神助,害怕继续开枪会遭到神的报应,放过了乙。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D.若此时,恰好一辆消防车从丛林外面鸣笛经过,甲误以为是公安局的警车,怀疑自己的罪行已被发现,慌乱中弃

乙而逃。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答案:D

解析:犯罪中止的认定需基于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而非因外部障碍。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中止须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或有效防止结果发生。A选项中甲主动放弃,符合中止条件。B选项子弹问题不影响甲主观放弃的自动性,仍成立中止。C选项因迷信恐惧而停止,属于内心因素,视为自动中止。D选项因误认警车逃离,属外部因素导致,非自愿放弃,不构成中止。误认外部障碍而停止应定为未遂。

3、[单选题]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下列哪个罪负刑事责任?()

A.盗窃

B.制造毒品

C.投放危险物质

D.破坏交通工具

答案:C

解析: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八种特定犯罪负刑事责任,其中包含投放危险物质罪。该规定采用“罪行列举”模式,本质在于限缩未成年人担责范围以体现罪刑法定原则。选项C投放危险物质直接对应法定罪名,而盗窃、制造毒品(非贩卖毒品)及破坏交通工具均未被列入法定追责范围。

4、[单选题]甲长期不务正业没有主要生活来源。某日,甲在抢劫赌徒乙的赌资得逞后,为防止乙日后报案,将其杀死。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以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B.应以抢劫罪从重处罚

C.应以抢劫罪、抢夺罪并罚

D.应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并罚

答案:D

解析:甲在抢劫赌徒乙的赌资后,为防止乙报案又将其杀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应数罪并罚。选项D正确,因甲的两个行为触犯不同罪名,需并罚。选项A、B仅单一罪名处罚,错误;选项C中抢夺罪不符合本案事实。

5、[单选题]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罪行的,以自首论。

A.已掌握的本人其他

B.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

C.还未掌握的他人

D.已掌握的他人

答案:B

解析:该题考查特别自首(准自首)的认定标准。根据《刑法》第67条,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犯罪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方可成立自首。核心要件包含双重限制:一是罪行须属司法机关未掌握的信息,二是必须属于本人实施的其他犯罪,排除已掌握事实及他人犯罪情形。选项B同时满足未掌握与本人其他双重特征,契合特别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

6、[单选题]下列情形中,不认为是犯罪的有()。

A.甲打电话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

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

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

D.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答案:B

解析:《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属于犯罪预备。选项B中乙仅向他

文档评论(0)

187****6719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