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办法解读课件.pptxVIP

上海市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办法解读课件.pptx

  1. 1、本文档共2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上海市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办法

日期:2025-07-01

汇报人:

目录

01

办法总则说明

02

非法集资防范

03

非法集资处置

04

法律责任与附则

01

办法总则说明

目的与依据

制定目的

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法集资的防范以及行政机关对非法集资的处置,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政府与部门职责

政府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本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部门职责

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以下统称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宣传教育、警示约谈、调查认定和行政处置等。公安、市场监管、网信、通信管理、宣传、教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

其他总则要点

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

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需要,配置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适应的执法力量。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人员。

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探索开展联合执法等。

经费保障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相关经费可以用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宣传教育、举报奖励、案件处置和第三方机构委托等。

考核评价

本市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区领导班子平安建设相关指标考核内容。

区域协作

市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推动建立和完善与长江三角洲区域以及其他省、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风险预警、调查取证、案件移送和处置等方面开展协作交流,共同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

02

非法集资防范

宣传教育措施

多方组织宣传

各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根据非法集资发展态势和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增强非法集资行为特征的辨识度,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对非法集资的防范能力,强化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意识,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机构宣传教育

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通过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等方式,加强对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

媒体公益宣传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安排一定时段、版面或者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营造全民防范非法集资氛围。鼓励其他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

社会力量参与

鼓励涉老相关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老年人等重点群体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

监测预警机制

政府建立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发挥网格化管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信访渠道的作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

部门明确职责

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明确监测范围和重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风险的排查、分析和研判工作,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发送风险预警提示。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

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线索的,应当依法收集和保存有关证据,作出相应研判并及时将情况报送同级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线索的,应当及时将情况报送所在地的区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

平台建设与管理

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市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加强市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依托平台开展非法集资信息的获取、分析、研判、预警工作,实现与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在沪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以及本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互通,并按照规定与国家监测预警平台互联互通。

区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运用市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分析、研判和上报涉嫌非法集资相关信息。

区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建立本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与市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对接。

网格化管理

本市将非法集资监测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

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所属的城市运行管理机构对巡查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线索,应当及

文档评论(0)

后起之秀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