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被系统程序自动判定探测到侵权嫌疑,本站暂时做下架处理。
- 2、如果您确认为侵权,可联系本站左侧在线QQ客服请求删除。我们会保证在24小时内做出处理,应急电话:400-050-0827。
- 3、此文档由网友上传,因疑似侵权的原因,本站不提供该文档下载,只提供部分内容试读。如果您是出版社/作者,看到后可认领文档,您也可以联系本站进行批量认领。
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习题
【考点1】仲裁
一、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1)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首先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
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组织不予受理。
(2)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机构和仲裁员。
(3)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仲裁
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请求。
(4)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予调解。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
3.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仲
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原仲裁协议失效),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
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3.下列仲裁不适用《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专门予以调整:
(1)劳动争议;
(2)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三、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解释】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2.有效的仲裁协议(2016年综合题)
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在双方当事人发生协议约定的争议时,
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
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
回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
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3.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4.仲裁协议的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
(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
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5.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时
(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请求仲裁委员会作
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2)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
定。
四、仲裁程序
1.仲裁庭由1名或者3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2.回避制度
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3.是否开庭?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
材料作出裁决。
4.是否公开进行?
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五、仲裁裁决
1.仲裁裁决的作出
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
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2.仲裁裁决书的生效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仲裁裁决的撤销(2020年新增)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