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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72《中小学教育政策法规》第二章我国教育的基本政策与法规

本章重难点分析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新指针对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了解新时期我国教育发展新规划,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立法特点和重要地位,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基本内容;掌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了解教师资格制度,理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法律责任;掌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

关键词:《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节新时期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变革与创新

一、新时期我国教育发展的新指针

1、科学发展观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引

科学发展观具有丰富深刻的内涵,其完整的表述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l科学发展观对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的重大指导意义主要表现:

(1)确立科学发展观意味着进一步确立教育事业的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2)科学发展观指引着教育的科学发展。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针对教育发展的指引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依法治国包含依法治教,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2)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目标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法治体系。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教育发展的指引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新时期我国教育发展的新规划

1、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

2、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

3、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4、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5、深化教育改革。

讲解归纳与举例

例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全面推进()。

【答案】:依法治教

【解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国包含依法治教,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

例题:()的确立标志着我国治国理念的新变化,也鲜明地体现出我国治国方略的重大创新。

A.习近平理论B.毛泽东思想C.科学发展观

D.“三个代表”思想【答案:C】

【解析】:科学发展观的确立标志着我国治国理念的新变化,也鲜明地体现出我国治国方略的重大创新。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概述

一、《教育法》的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这是我国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教育法》的颁行标志着我国已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时期,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以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

1、立法宗旨

《教育法》第一条明确揭示了制定和颁行《教育法》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教育法》的立法宗旨为我国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国的教育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教育,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使受教育者成为全面发展的人,从而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2、适用范围

《教育法》是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它的适用范围包括空间效力范围和时间效力范围两个方面。

《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这说明《教育法》适用的地域范围仅限国内,仅限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及其中从事教育工作和受教育的人,包括教师、学生、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这是《教育法》适用范围的一般规定。

三、《教育法》的立法特点和重要地位

1、立法特点

(1)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

(2)规范性和导向性相结合。

(3)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

2、重要地位

《教育法》的颁行是教育立法的重要成就。

《教育法》是国家全面调整各类教育关系,规范我国教育工作的基本法律,在我国教育

法规体系中处于“母法”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其他单行教育法规只是调整和规范某一方面的教育关系或某一项教育工作的,都是“子法”。这些单行教育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都要以《教育法》为依据,不得与《教育法》确立的原则和规范相违背。

四、《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1、《教育法》规定了我国教育的性质和方针

《教育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这就确立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

《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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