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_T 323-2023 收养能力调查评估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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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3

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323—2023代替SZDB/Z241—2017

收养能力调查评估工作规范

Thespecificationofassessmentfortheadoptioncapacity

2023-03-13发布2023-04-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4403/T323—2023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2

5评估内容 3

6评估流程 4

7评估档案 7

8监督管理 7

附录A(资料性)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 9

附录B(资料性)收养申请家庭情况声明 10

附录C(资料性)收养能力评估个人授权书 11

附录D(规范性)收养能力调查评分表 12

附录E(资料性)收养融合期临时照料协议 15

附录F(资料性)家庭亲密度与适应性量表及结果分析 17

附录G(资料性)家庭及社区走访调查记录表 19

附录H(规范性)收养融合期评估表 20

附录I(规范性)收养能力评估报告 25

附录J(规范性)收养跟进调查报告 29

附录K(资料性)收养后回访协议书 32

参考文献 33

II

DB4403/T323—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SZDB/Z241—2017《收养能力调查评估工作规范》,与SZDB/T241—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7版的第1章);

b)增加了“评估对象”、“送养人”、“收养能力评估”、“融合情况评估”等术语和定义(见3.1、3.5、3.6、3.7);

c)将“评估管理”更改为“基本要求”,“评估主体”分为“评估机构”和“评估员”,提出更具体的要求(见4.1、4.2,2017版的4.2);

d)更改了“评估原则”、“评估方式”,将“评估管理”中的“评估档案”单列为一个新的章节,更明确需要保存的档案内容(见4.3、4.4、7.1,2017版的4.5);

e)更改了“评估内容”,将“评估内容”单列为一个章节,分为收养动机、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社区环境、与被收养人融合情况(见第5章,2017版的5.2、6.2、7.2);

f)将“收养前评估”、“收养观察期评估”“收养安置后跟进”合并为“评估流程”,增加了“书面告知”、“评估准备”,“评估实施”对“能力调查评估”和“融合情况评估”的评估要求和评估过程作出说明(见第6章,2017版的4.3,第5、6、7章);

g)更改了“评估综合报告”,并入“评估流程”的“出具报告”环节(见6.4,2017版第8章);

h)将“评估检查与改进”更改为“监督管理”(见第8章,2017版的第9章);

i)增加了《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收养申请家庭情况声明》《收养能力评估个人授权书》(见

图A.1、图B.1、图C.1);

j)删除了《申请收养家庭证明表》(2017版的表E.1);

k)将《申请收养家庭调访评估表》更改为《收养能力调查评分表》,更改了评估指标,明确符合收养资格的各量表得分(见表D.1,2017版的表D.1);

l)将《收养观察期协议》更改为《收养融合期临时照料协议》(见图E.1,2017版的表F.1);

m)将《收养观察调查评估表》更改为《融合期家庭功能评估表》(见表H.1、表H.2、表H.3,2017版的表H.1);

n)删除了《国内收养协议》(2017版的表I.1);

o)增加了《收养后回访协议书》(见图K.1)。本文件由深圳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会福利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向木杨、叶慧敏、徐伟浩、蔡目目、张伟、于琴琴、杨小惠、侯滔、钟志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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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3/T323—2023

收养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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