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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663-2024 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 .docxVIP

DB32T 4663-2024 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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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CCSA18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4663—2024

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sforinfant-toddlercareservice

发出布版2024-01-09发布2024-02-09

发出

布版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DB32/T4663—2024

目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4.1工作人员 1

4.2服务规模 2

4.3服务场所 3

4.4设施设备 3

4.5卫生要求 3

4.6安全要求 3

5服务内容及要求 4

5.1生活照护 4

5.2科学养育 5

5.3卫生保健 7

5.4家托共育 8

5.5信息管理 9

6服务评价与改进 9

6.1服务评价 9

6.2服务改进 9

附录A(资料性)托育机构急救物资配置建议 10

附录B(资料性)婴幼儿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 11

参考文献 12

DB32/T4663—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会、苏州东吴儿童发展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童元托育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疾病控制中心、苏州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健、王晓东、童连、白明华、章洁、史晓燕、严向明、唐叶枫、戴仁璋、周万平、沈闵、宗健阳、许蔷、阐玉英、陈艳、朱梦琳、马新星、张琰、佟昕、李蓉蓉、王海英、杜艳丽、林晓霞、顾怡宁。

1

DB32/T4663—2024

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0~3岁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为0~3岁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675玩具安全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24613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27689无动力类游乐设施儿童滑梯

GB36246GB50015GB50016GB50325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JGJ39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4.1工作人员

4.1.1人员要求

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负责人、保育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包括炊事人员、保安人员等),具体要求如下:

a)托育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历,且经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

b)保育人员应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经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岗位培训合格;

c)卫生保健人员应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经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

2

DB32/T4663—2024

d)其他人员:保安人员应当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炊事人员上岗前应经过相关培训;e)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犯罪记录及社会不良记录。

4.1.2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

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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