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2、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3、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题目:论监察留置措施的适用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职权的行使做出了规定,赋予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监察对象和涉案相关人员采取监察调查措施的权力,其中,监察留置措施是监察委特有的新型强制措施,具有其特殊的性质,通过适用监察留置措施,可以达到保障监察调查的顺利进行的目的,对国家监察与反腐败工作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然而在现行制度下监察留置措施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具体配套制度尚有待进一步完善。为了有效地发挥留置措施的功能,丰富监察留置措施适用的理论,更加准确、合理地对监察留置措施的适用进行界定,本文对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