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关于环境监测社会化的介绍
一、政策导向
1、国家层面,环保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2015年2月
5日下发,标志着TO模式在全国正式进入推广阶段。(具体细则略)
2、我省在2011年10月开始试点,2012年7月16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山
东省财政厅正式发文《关于推广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TO模式
工作的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完成了移交。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2011年10月,我省在济南、滨州、菏泽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以
下简称空气站)开展了“转让—经营”(以下简称TO)模式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开
展已过半年,试点市空气站运行稳定,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为继续深化自
动监测设施社会化运营机制改革,现将TO模式推广实施至全省空气站。
《山东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TO模式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
认真履行省政府与环境保护部签署的《环境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围绕
确保数据质量、降低监测成本、提高管理水平,探索完善自动监测设施社会化运
营机制,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实施范围
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
临沂、德州和聊城等14市现有空气站,共116个。监测指标包括可吸入颗粒物、
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能见度和气象参数,各指标
及备用机器、配套的辅助设备、监测站房(租赁房除外)均纳入实施范围。今后若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增设其他监测项目,一并纳入实施范围。
济南、滨州、菏泽3个试点城市暂按《试点方案》实施,合同到期后按本方
案执行。
(三)实施内容
1)模式架构
实行“现有设备有偿转让、专业队伍运营维护、专业机构移动比对、环保部
门质控考核、政府购买合格数据”的管理模式。即省环保厅组织公开招标社会化
机构(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购买试点城市的空气站并负责运营维护及设备更新,公
开招标社会化机构(以下简称比对单位)通过移动监测站对空气站数据进行整体比
对,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共同对运营单位、比对单位质控考核,共同出资购买符
合质量要求的监测数据,监测数据归省、市环保部门共同所有。
2)机构选择
1.运营单位。招标3家运营单位负责14市116个空气站运营。
2.比对单位。招标1家比对单位,配备2个移动监测站。
3)设备转让
由省环保厅委托专业机构对全省空气站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空气站
转让设备余值的标底,运营单位购买设备余值的价格不低于评估结果,各市空气
站转让以中标价格为准。考虑到国家无空气站使用年限规定,参考《国家地表水
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规定仪器设备的使用年限为8年,空气站比水站监测
频率高、设备损耗快,结合我省现有空气站运行情况,按6-8年使用年限折旧。
运营单位须一次性把转让设备余值资金按照空气站建设时省、市出资比例分
别支付给省、市环保部门。余值资金优先用于TO模式相关费用的支付,待余值
使用完毕后再由省、市财政部门按照承担比例共同承担。
4)有关费用
TO模式总费用包括运营费、比对费和质控费。运营费是环保部门购买空气
站监测数据的费用(含设备更新费);比对费是环保部门购买移动监测站对空气站
的比对服务费用(含设备更新费);质控费是省监控中心开展全面质控所需的费用。
按照“信息共享,费用分级负担”的原则,省财政负担全部比对费和质控费,对
运营费,省财政按每站每年8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其余部分由市财政负担。
省、市环保部门均作为运营合同的主体单位(即甲方),共同与运营单位签署
运营合同;省环保部门作为比对合同的主体单位,与比对单位签署比对合同。省
环保部门每半年对运营、比对单位进行一次考核,并根据合同和考核情况向省、
市两级财政部门出具经费拨付意见,省、市两级财政部门根据省环保部门提供的
拨付意见直接拨付运营单位和比对单位相关经费。
运营、比对合同期限为3年,运营、比对单位经省环保部门考核合格后,省、
市环保部门与所有中标单位每3年续签一次合同。考虑到技术发展、物价波动等
因素,续签合同时可对运营费和比对费进行适当调整,由省、市环保、财政部门
和所有运营、比对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5)设备变更
设备使用年限到达6年后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考研真题 中国药科大学710药学基础综合(一)历年考研真题汇编.docx VIP
- 2025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考试计算机信息类(技能考核)试题(F1).doc VIP
- 南通蓝印花布印染技艺 生活应用精品 门帘.ppt VIP
- 国网35条严重违章及其释义解读课件PPT.pptx VIP
- 2025年度神经内科五年发展规划.docx
- 14J936 变形缝建筑构造.docx
- 20S517- 排水管道出水口.pdf VIP
- 2025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考试计算机信息类(技能考核)试题(F5).doc VIP
- 2025-2030中国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疗法行业市场发展趋势与前景展望战略研究报告.docx
- 南通蓝印花布印染技艺 生活应用精品 服饰.ppt VIP
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