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815.2-2012 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操作技术规程 第2部分:低压上船.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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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220.40

R45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815.2—2012

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操作技术规程

第2部分:低压上船

Shore-to-shippowersupplysystemoperatingprocedure

—Part2:Lowvoltage

2012-07-05发布

2012-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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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815.2—2012

目次

前言 14

1范围 15

2基本要求 15

3准备 15

4连接 16

5供电 16

6离港断电 16

附录A(资料性附录)船舶岸基供电申请表 17

附录B(资料性附录)岸基供电系统数据记录表 18

附录C(资料性附录)岸基供电工作票 19

附录D(资料性附录)岸基供电系统巡视记录表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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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815.2—2012

前言

JT/T815《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操作技术规程》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高压上船;

———第2部分:低压上船。

本部分为JT/T815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中海集装箱运

输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荣林、陈斌、徐良钧、闻君、杨瑞、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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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815.2—2012

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操作技术规程

第2部分:低压上船

1范围

JT/T815的本部分规定了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低压上船形式的操作基本要求,以及准备、连接、供

电和离港断电的操作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港口低压上船形式的船舶岸基供电系统。

2基本要求

2.1应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应急机制,并由专人进行管理。

2.2操作船舶岸基供电系统的班组人员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3初次使用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时,港方、船方应签订相关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职责以及工作分界点。

2.4应确保港方、船方工作人员的通信畅通,保证船舶岸基供电应用期间出现异常时可以快速联动,迅速处理。

2.5港方应确保船舶岸基供电设备的安全,避免外力破坏。

2.6港方应避免物料、粉尘对船舶岸基供电设备的污染。

2.7带电期间严禁插拔插头,雨天插拔插头应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2.8大风、雷暴雨时,港方、船方要有专人监管,做好安全防护,定期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阵风大于七级或预警强台风时,不应使用岸基供电设备。

2.9在供电期间,靠近岸基供电设备的起重机械移动时,应听从工作班组人员的指挥。

2.10供电设备停用期间,应做好防护和定期检查保养工作。

3准备

3.1船方

3.1.1应提前24h将靠港船舶的信息及相关技术参数提供给港方,填写船舶岸基供电申请表,确定使用岸基供电的船舶名称、供电电压、频率、容量、接电点位置和船舶联络方式。申请表内容参见附录A。

3.1.2应检查并确认受电船舶的接口与港方船舶岸基供电系统的接口一致。

3.1.3应确保船舶受电设备全部处于完好状态。

3.2港方

3.2.1应提前根据船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相关参数的设置和整定,做好岸基供电系统的供电准备工作。

3.2.2应在高压接电箱周围放置安全围栏和安全标志,并派专人监护,定期检查。

3.2.3船舶靠港后,港方与船方船舶岸基供电系统负责人应现场交接,明确双方电气设施的技术参数、技术条件和注意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并填写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数据记录表,内容参见附录B。

3.2.4港方填写船舶岸基供电工作票,内容参见附录C。

3.2.5应配备专用工属具和起吊设备,便于将供电电缆送至船舶。

3.2.6应提前将移动式岸基供电设备放置到离靠泊船舶接电点位置最近的地点,并在电缆两侧留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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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815.2—2012

全距离。

4连接

4.1港方人员接到供电工作票后,按照港方制定的岸基供电工作程序进行操作。

4.2由港方提供低压供电电缆的,港方负责将上船电缆吊至船上,船方负责固定电缆并将插头插入插座内。

4.3由船方提供低压供电电缆的,船方负责将电缆放至岸上,港方负责固定电缆并将插头插入插座内。

4.4岸上应预留适当长度的电缆余量。

5供电

5.1港方、船方确认具备供电条件,港方启动安全警示装置。港方收到“准备就绪”指示信号后,接通岸基供电设备主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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