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名词解释.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1.罗马法复兴:自12世纪开始,西欧各国出现的研究,传播和继受罗马法的热潮。通过这次“复兴运动”,罗马法的地位提高了,适用范围扩大了,并同各国的社会实际相结合,成为一些国家的普通法,在习惯法和王室法没有规定时即可引用。同时,法学也得到蓬勃发展。在法制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2.注释法学派:是罗马法复兴开始阶段占主导地位的法学学派,因采用当时西欧流行的注释方法研究罗马法而得名。他们对国法大全疑难的词和条文,原则进行解释,对词的解释注在该词的下面,两行之间,对条文或原则的解释注在该条文的旁边,页的四周。

3.评论法学派:又称后期注释法学派,罗马法复兴高潮时期占主导地位的法学学派。该派学者已不限于对罗马法本身的研究和理解,而是根据时代的需要,把罗马法的材料综合起来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并把罗马法的原则和制度适用到各种社会关系中去,从而把罗马法转化为当前适用的法律,实现了复兴罗马法的根本目的。

4.罗马法中的私犯:罗马法中的私犯是罗马法归纳的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属于违法加害于他人人身或财产的行为,违犯者负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按照法学阶梯的规定,私犯有四种:窃盗,强盗,对物私犯,对人私犯。

5.英国普通法:英国普通法是英国13世纪开始在习惯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王室法院适用的通行于全国的判例法,是相对过去的不统一的分散的习惯法而言的。它是英国法的主体和基础

6.十二表法:是罗马最古的成文法汇编,是罗马习惯法的编纂,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果。编于公元前451年。内容有传唤、审理、执行(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相邻关系)、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补充、后五表的补充。

8市民法:是罗马固有的,仅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罗马公民以外的外来人和被征服地区的居民不受其保护。由于它是在罗马奴隶制经济不发达的初期形成的,所以具有内容原始,范围狭窄和注意形式主义等特点。

9万民法:古罗马法学家关于法分类的一种,是和市民法对称的。指适用于外国人,外国人与罗马人所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法学阶梯指出:“万民法即一切民族所适用的法,它是各民族根据实际需要和生活必需而制定的某些法则”。

10.无夫权婚:是罗马法上的一种婚姻制度,和有夫权婚相对,又称略式婚,到帝国时期广为流行。婚姻的目的不再以家庭利益为基础,完全改为以夫妻本人利益为前提,婚姻的条件是双方同意,不拘泥于任何方式和礼仪。在夫妻关系上,夫对妻无“夫权”,妻子没有服从丈夫的义务,夫妻之间形式上处于“同等地位”。

12.城市法:是指中世纪西欧城市中形成、发展、适用的法律体系,其内容一般涉及商业、贸易、征税、城市自治及城市居民的法律地位等。它不是统一的国内法,也不是统一的国际法。它是西欧中世纪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13、衡平法:是英国特有的法律形式。形成于中世纪中期,是为了弥补普通法的不足,由大法官根据“公平”、“正义”的原则审理案件的产物,其效力优于普通法。

14.人格权:是罗马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就是享有权利能力的资格,它由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等三种身份权构成。其中以自由权为最高,市民权次之,家族权再次之。

15.判例法:是指作为人们行为之指南或法院判案之依据的法律,即先前的判决不仅对该案的当事人有约束力,而且对法院在碰到类似案件时作出新的判决亦有约束力。判例法主要是在英国的法律实践中发展起来的。

16.罗马日耳曼法系:又称大陆法系、民法法系,是指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融合日耳曼法,以欧洲大陆国家法、德为代表而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18.物:是指罗马法上物权享有人在其上行使权利的物品,指除自由人以外存在于自然界的对人们有益的,能满足需要的一切东西。不限于通常意义的有形物体,法律上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法律关系和权利也包括在内。

19.自然法:指适用于全人类的法律,甚至扩展为适用于所有动物的规则。代表理性。试图证明宇宙间存在着永恒不变的支配一切社会形态的法则。体现自然法学思想。

20.最高裁判官法:指最高裁判官在其一年任期内因行使职权而发布的法令(告示)纳入大官法(或称官吏法)是在古罗马特别重视古老法律传统的条件下法律发展的一种特殊方式。具有从程序到实体的特点。

21.纠问式诉讼程序:中世纪出现的一种特殊诉讼,当王室权利被认为受到侵害时,由王室法院直接提起并负责审理案件。出现在法兰克王国墨罗温时代——君权强大的时代。

22.令状制度:是英国启动普通法诉讼的一种特殊方式,是国王或以国王的名义基于当事人的救济请求而制作的命令官员(后来专门向法官)就当事人的请求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审理,做出判决的书状。

23.日耳曼法:日耳曼法是公元5-9世纪西欧早期封建时期各“蛮族”王国适用于日耳曼人的法律。种法律是日耳曼各部族在入侵西罗马帝国,建立“蛮族”国家的过程中,在罗马法和基督

文档评论(0)

liwenfang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