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标准版).docx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所名称为:[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具体地址]。

第三条本所的组织形式为个人所/合伙所/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本所的宗旨: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五条本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独立执业,勤勉尽责,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六条本所由以下律师发起设立:

[列出所有发起律师的姓名]

第七条本所经[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名称]批准设立,取得执业许可证。

第八条本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本所变更登记事项、派驻律师以及负责人,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第九条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

(二)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三)自行决定解散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本所终止的,由颁发执业许可证的机关收回执业许可证。

第十条本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应当向社会公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

本所聘用的律师及工作人员,应当与本所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

本所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告本所终止。

第三章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第十一条本所负责人由[负责人姓名]担任,由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选举/推选产生,任期[任期年数]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所的日常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本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四)拟订本所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提名副职负责人人选、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

(六)根据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按照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的决议,对外代表本所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七)批准本所日常财务开支;

(八)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所负责人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在合伙人/律师中推选一人代行职责。

第十三条本所负责人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时,应在离任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财务审计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为本所决策机构。

第十五条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由全体合伙人/全体律师组成,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推选本所负责人,决定合伙人/律师的入伙、退伙及除名;

(三)制定和修改本所章程、合伙协议和规章制度;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具体月数]召开一次,由负责人召集和主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代表合伙人/律师人数十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律师,可以提议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

(一)合伙人/律师提议审议修改本所章程、合伙协议;

(二)合伙人/律师提议讨论决定本所的分立、合并、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

(三)本所发生重大亏损或者财务危机;

(四)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律师出席方可举行,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合伙人/律师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但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对合伙人/律师除名、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本所分立、合并、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全体合伙人/律师一致表决通过。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合伙人/律师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本所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机构,实现统一受理业务、统一收取费用、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本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独立的账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科目,使用合法票据,依法纳税,接受年度检查、审计。

本所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本所财务报表、业务统计报表、律师年度考核材料、本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及重大事项报告等。

第二十条本所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律师业务学习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一条本所建立投诉查处制度,及时查处、纠正本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调处

文档评论(0)

iwen博览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iwen博览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