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法律常识》教案 第15课 了解犯罪(上).docxVIP

中职《法律常识》教案 第15课 了解犯罪(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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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

了解犯罪(上)

课时

2课时(90min)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理解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和犯罪形态

素质目标:

提升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践踏法律底线的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犯罪的特征和犯罪形态

教学难点:犯罪构成

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问答法、讨论法、讲授法

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

教学设计

第1节课:考勤(2min)→问题导入(5min)→传授新知(28min)→探索活动(10min)

第2节课:问题导入(5min)→传授新知(25min)→探索活动(10min)→课堂小结(3min)→作业布置(2min)

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设计意图

第一节课

考勤

(2min)

【教师】使用APP进行签到

【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

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

问题导入

(5min)

【教师】让学生思考以下问题:

回顾“模块导入”中案例,说说案例中谁是主犯,谁是从犯?如何认定主犯和从犯?

【学生】聆听、思考、回答

通过问题导入,让学生主动探究犯罪构成的相关知识,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传授新知

(28min)

【教师】讲解犯罪的概念及特征和犯罪构成

一、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且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课堂讨论】

【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

犯罪具有哪些特征?

【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

【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

(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行为具有对刑法所保护的重要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特性。这是犯罪最基本的特征。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是犯罪,只有当行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达到刑法规定的严重程度时,该行为才构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

(2)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是指行为必须触犯刑法,才能构成犯罪。刑事违法性是区别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和危害社会的其他违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的法律标准。

(3)应受刑罚处罚性。应受刑罚处罚性是指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换句话说,犯罪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应当给予刑罚处罚的行为。

上述3个特征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任何犯罪必须同时具备这3个特征,缺一不可。三者是界定罪与非罪的标准,能将犯罪与合法行为、其他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课堂讨论】

【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

请举例说一说,哪些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哪些行为应受到刑罚处罚。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

【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

二、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都必须具备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这4个要件。要确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该行为必须同时具备这4个方面的要件。

(一)犯罪客体

【师生互动】

【教师】组织学生扫码观看“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视频(详见教材),并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题:

什么是犯罪客体?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有哪些区别?

【学生】观看、思考、回答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犯罪客体是指为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或合法权益。例如,盗窃罪的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抢劫罪的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不同,不应混淆。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

(二)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

【课堂讨论】

【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

犯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内容?

【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

【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

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等。

1.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在自己的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所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它是一切犯罪的必备要件。

根据客观表现形式的不同,危害行为可以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行为人用积极的行动去实施刑法所禁止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不应为而为之”,如抢劫罪、盗窃罪等。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能实施而未实施自己应当履行的某种特定义务,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结果的行为,即“应为而不为之”,如遗弃罪等。

【与法同行】

【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

胡某酒后超速驾驶,发生重大事故,将董某撞成重伤,理应对董某实施救助,却由于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逃逸,造成董某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思考:胡某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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