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法规标题】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09年发布)
【发布部 】民和回族土族自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青海省
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05-22 【生效时间】2009-05-22 【关键词】市政市容及其它
【有效性】有效 【更替信息】
【注:此文档于20 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
民民和和回回族族土土族族自自治治县县县县城城市市容容和和环环境境卫卫生生管管理理条条例例
(2000年8月8 日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0年9月22 日
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根据2009年4月22 日民和回族土族
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9年5月22 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 〈民和回族土族自
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第一一章章 总总则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建设文明、整洁、优美的县城,根据国务院 《城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县县城规划区。
第三条 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域负责、专业人员管理和公众参与
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县人民政府应当把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加大投
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条件,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应当根据本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市容
和环境卫生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县人民政府鼓励单位、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及从事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业,努
力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改善市容市貌。
第五条 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企事业单位 (工矿区)学校、经营户、社区 (城中村)的市容环
境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民市容环境卫生意识,倡导公民维护市容和环境
卫生,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氛围。
第六条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 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工商、交
通、公安、卫生等行政管理部 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工作。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
第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参加
环境卫生公益劳动,不得防碍、阻挠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有权对损坏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
1
行劝阻和举报。
第八条 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
励。
第第二二章章 市市容容管管理理
第九条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 应当会同有关部 ,参照国家城市容貌标准和青海省县城容貌标
准,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县城容貌标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县城的街道、建筑物、构筑物、公共场所、园林、绿地、公共设施等,应当符合县城容貌标
准,保持整洁、美观。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 批准,不得在县城主要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
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在县城主要街道和公共场地临时举办各种商业活动和公益性活动,应当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
批准。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从事商业活动和公益性活动,应当在指定地段和期
限内进行,并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店铺商品外移经营。
冷饮摊点应当按照县建设行政主管部 划定的位置设置。
第十一条 县城规划区内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年发布).pdf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修订)(2013年发布).pdf
-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2013年发布).pdf
- 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3年发布).pdf
-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订)(2007年发布).pdf
-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2007年发布).pdf
-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订).pdf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18年发布).pdf
-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2012年修订).pdf
- 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2016年发布).pdf
- 天一大联考2024-2025学年(下)高三第二次四省联考★英语+答案.docx
- 江苏省南京市、盐城市2025届高三年级5月第二次模拟考试物理试题及答案(南京盐城二模).docx
- 福建省三明市2025年普通高中高三毕业班五月质量检测物理试卷及答案(三明四检).docx
- 河南安阳2025届高三年级第三次模拟考试数学(含答案).pdf
- 福建省三明市2025年普通高中高三毕业班五月质量检测物理试卷及答案(三明四检).pdf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考第四次适应性检测英语+答案.docx
- 辽宁点石联考2025届高三5月份联合考试-英语试题+答案.pdf
- 天一大联考2024-2025学年(下)高三第二次四省联考★历史+答案.docx
- 江苏省南京市、盐城市2025届高三年级5月第二次模拟考试英语试题及答案(南京盐城二模).pdf
- 河南安阳2025届高三年级第三次模拟考试生物(含答案).pdf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