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轮镇刘家河砂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VIP

宝轮镇刘家河砂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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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目名称: 宝轮镇刘家河砂石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广元森宇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 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 字段作一个汉字) 。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 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 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场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 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 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 填。 8. 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宝轮镇刘家河砂石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广元森宇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 码 628003 建设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刘家河社区 立项审批 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搬迁 行 业 类 别 及代码 C3039 其他建筑材料 制造 占地面积 96.35 亩 绿化面积 (m2) / 总投资 (万元) 800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22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75% 评价经费 / 投产日期 / 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元森宇投资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于 2012 年 10 月取得了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茅河坝砂石共伴生资源开采权,在开采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 砂石。为避免砂石在堆放过程中对河势稳定, 行洪安全,破坏水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广 元森宇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3 年在昭化区昭化镇茅河坝对茅河坝砂石共伴生资源矿开采过 程中产生的砂石进行破碎、筛分等加工处理,其加工场地位于嘉陵江河滩地。 现因嘉陵江广元段昭化古城防洪工程的建设, 广元市人民政府要求将存放于昭化区昭 化镇茅河坝砂石原料及加工场地进行搬迁建设,经过调查了解和实地踏勘,广元森宇投资 有限公司拟将其搬迁至利州区宝轮镇刘家河社区(小地名刘家河,老宝昭路和清江河边公 路之间的地块)地块进行砂石的堆放、加工及销售等,用地总面积为 96.35 亩。 根据调查, 项目于 2016 年初进行开工建设, 目前已经建成投入试运营, 但未办理相关 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 因此需依法开 展环境影响评价, 按相关程序报批。目前项目已由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责令停止建设, 并已处以罚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 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国家环境 保护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第 137 条: 土砂石、石材开 2 采加工”,根据调查, 本项目地属于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中的重点预防保护区,不属于水 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同时本项目仅为砂石加工,不涉及开采,且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其他环 境敏感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和基本草原、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沙化 土地封禁保护区) ,因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形式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 广元森 宇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 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在资料收集和评价区环境现状监测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技 术规范要求, 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环保部门审查。 二、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建材类石料加工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修正) 有关条款 的的决定》中鼓励、限制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同时,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 行规定》 (国发[2005]40 号) 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且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 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规划、选址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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