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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业常见问题 1. 给水 1.1.承接用水器与配水件出水口空气间隙不够,而且不采取措施 游泳池、水景观赏池、循环水冷却池、洗涤池(槽)等的配(补)水口空气间隙 不够,且不采取措施。 违反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 第 3.2.4 条。 (强制性条文) “3.2.4 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产生虹吸回流而受污染” 生活饮用水管道的配水件西湖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出水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 2. 出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器溢流边缘的最小空气间隙, 不得小于出水口直径的 2.5 倍; 3. 特殊器具不能设置最小空气间隙时,应设置管道倒流防止器或采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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