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SN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1040—2002出口动物毒素(东亚钳蝎毒)检验方法Examination methods of animal toxin (Venom of theScorpion Buthus martensii) for export2002-01 - 16 发布2002-06-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0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 1040—2002前言本标准是按照GB/T 1.1一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编写的。采用的方法主要是中华生物毒素联合开发中心武汉大学毒素检验室 1988 年以来在工作实践中使用的方法。其中急性毒性试验(LD5c测定)方法是采用张铣、刘毓谷教授主编《毒理学》(1997 年版)中的霍恩氏(Horn)法。技术内容稍有变动。本标准的附录 A 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 B 是提示的附录。本标推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生物毒素联合开发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宗显、刘岱岳、徐新生、赵晖、招为国。本标系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出口动物毒素(东亚钳蝎毒)SN/T 1040—2002检验方法Examination methods of animal toxin (Venom ofthe Scorpion Buthus martensii) for export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动物毒素的抽样、制样、感官检验、毒素鉴别,水份、不溶物质、蛋白质含量、酶活性的测定及急性毒性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东亚钳蝎毒冻干粉的检验。其中水分、不溶物质、蛋白质含量测定及急性毒性试验方法亦适用于其他类动物毒素的检验。2 设备与材料2.1天平:普通天平,称量1000g,感量 0.01g;分析天平,称量 200 g,感量 0.1 mg。2.2721 型分光光度计或等效者。2.3 烘箱,0℃~~200℃。2.4培养箱,36℃±1℃2.5取样工具:不锈钢匙、盛样瓶等。2.6 恒温水浴锅。2.7 玻璃器血:烧杯、移液管、漏斗、铝制称量皿等。2.8 微量加样器:1 μL~10 μL,10 μL~50 μL,50 μL~~250 μL。2.9打孔器,外径3.5mm。2.10注射器,1 mL。2.11 试验动物:昆明种小鼠,体重 18 g~22 g。3 试剂3.1 琼脂。3.2叠氮钠。3.3 磷酸氢二钠。3.4 磷酸二氢钠。3.5对照东亚钳蝎毒冻干粉(由中华生物毒素联合开发中心提供)。3.6抗东亚钳蝎毒血清(效价不低于1:16)。3.7 冰乙酸。3.8牛血清白蛋白标准品(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3.9 氮基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01-16批准2002-06-01实施1
SN/T 1040--20023.10亮蓝。3.11 苦味酸。3.12 碳酸钠。氢氧化钠。3.13拿硫酸铜(CuSO4·5H,0)。3.143. 15酒石酸钾。乙醇。3.16钨酸钠(NazWO.·2H,O)。3.17钼酸钠(NazMoQ4· 2H20)。3.183.19浓盐酸。透明质酸。3. 20溴化十六烷基三甲铵。3. 213. 22硫酸锂。3.23溴。除专用试剂外,其余试剂均为分析纯级。4抽样与样品保存4.1检验批以每批真空冷冻干燥的产品为一检验批。同一检验批的产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4.2抽样数量冻干蝎毒粉系价格昂贵之商品,其包装通常为密封瓶装,每瓶净重约为10g。在无特殊规定时,依照随机抽样原则(《FDA检验操作手册》,1988年增订版),按式(1)并遵循四舍五人规则计算抽样瓶数。1VN.( 1 )n=2式中:n——抽样瓶数;一该批蝎毒冻干粉的瓶数。N.4.3抽样方法与样品保存4.3.1抽样方法:按4.2规定的抽样数量随机抽取,在干燥箱内逐瓶开启,用洁净干燥的不锈钢匙从每瓶中抽取适量样品(也可在分装时混匀整批产品后进行抽样),装人洁净干燥的玻璃瓶内,密封后标明标记。同一检验批取一混合样作为原始样品,其质量不少于3g。为了避免分样测定时样品吸潮或受污染,根据测定项目的要求,也可将原始样品混匀后分装成若干小瓶,作为子样品。4.3.2样品保存:样品被抽取后如不能及时检验,应放入小型干燥器内,以凡士林密封,保存于0℃~4℃冰箱内。5 试样制备根据下述检验程序规定的检测或试验项目及每个项目的具体要求分别进行试样制备。6 检验程序6.1感官检验6.1.1气味检验:在清洁、空气清新、无异味的实验室内,旋开瓶盖,瓶口与检验者嗅觉器官保持适当距离,一只手手指并拢由外向内掠过瓶口上方,嗅其气味。2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SJT 10466.13-1993售后服务质量指南.pdf
- SN_T 1588.10-2012进出口灯具检验规程 第10部分:金属卤化物灯的能效.pdf
- SN_T 3727-2013进出口食品中碘含量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pdf
- TB_T 3067-2017机车车辆制动管系用法兰接头.pdf
- SNT 1901-2007七种纺织纤维的系列鉴别方法.pdf
- QBT 2038-1994家用缝纫机 下轴.pdf
- SNT 0453-2009进出口毛针织品检验规程.pdf
- QC_T 647-2013汽车转向万向节总成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pdf
- SN_T 0820-2011进出口石油套管、油管检验规程.pdf
- SB_T 10756-2012泡菜.pdf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