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超额责任保险.pdfVIP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超额责任保险.pdf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责险通用附加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超额责任保险条款 鉴于本公司所收取之保险费及投保人向本公司提供的作为本保险合同之构成部分的投 保书中的声明事项、附件及所有核保资料及相关的资料,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合同的条款 和条件提供以下保障。本超额责任保险合同条款、投保书、报价单(如有)、保险单、批单 或批注(如有)及其它约定书(如有)均为本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本公司依据保险单所载主保险合同在本保险合同生效当日有效的条款、条件、责任免除 及限制(但不包含保险费、责任限额及保险期间),向被保险人及被保险公司提供超额责任保 障,但受以下条件的限制: 一、该保障以本保险合同所载的保证、条款、条件、责任免除、限制及其批单(如有) 的 规定为准; 以及 二、无论本保险合同是否有其它约定,本保险合同所提供的承保范围不得超出主保险合 同的承保范围,但经本公司明确同意并以书面批单批注者除外。 第二条 定义 除本保险合同另有定义外, 本保险合同的定义应与主保险合同相同。 一、本保险合同中的赔偿请求、发现期间、被保险人、损失、子公司及不当行为,其定 义应与主保险合同的定义相同。 二、 被保险公司:指投保人及其子公司。 三、 主保险合同:指保险单所载的各类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合同。 四、 可补偿损失:指根据法律法规、合同、被保险公司章程或规章制度对补偿权利的规 定,被保险公司已经、可以或应当对个人被保险人做出补偿的损失。 五、 本公司:指保险单所载的保险公司。 六、保险期间:指保险单所载的起始日起至以下先发生者的期间:保险单第三项的满期日 或本保险合同解除日。 七、 总基本保险责任限额:指保险单所载的所有基本保险合同的全部责任限额。 八、 基本保险人:指各个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人。 九、 基本保险合同:指保险单所载的基本保险人提供的保险合同。 第三条 责任限额 保险单所载的责任限额,指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合同条款规定,对由于以下赔偿请求造成 的超过总基本保险责任限额的损失进行赔偿的责任限额:被保险人以书面形式按本保险合同 的规定 通知本公司的,在保险期间内或发现期间内(如果适用)针对被保险人首次提出的赔偿 请求。发现期间的责任限额应占保险期间责任限额的一部分,而不是额外计算。虽在保险期 间或发现期间 (如果适用)之后提出但根据本保险合同条款的第五条第二款被视为在保险期 间内或发现期间内(如果适用)提出的赔偿请求,应同样占该责任限额总额的一部分。 只有当基本保险人和/或被保险人或被保险公司就在保险期间内或发现期间内(如果适用) 首次提 起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的赔偿请求的赔付达到了总基本保险责任限额,且被保险 公司或被保险人承担了每一基本保险合同的免赔额后,本公司才对该等赔偿请求承担赔偿责 任。当且仅当上述基本保险人及/或被保险公司或被保险人就本保险合同承保的损失的赔付 7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责险通用附加条款 总额达到总基本保险责任限额时,本保险合同才能作为基本保险生效。本保险合同不得由于 任何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因)成为基本保险: 一、未能在基本保险合同的限额内取得全部或部分赔偿; 二、任何基本保险合同存在分项赔偿限额; 三、任何基本保险合同与主保险合同的条款或条件有不同。 第四条 基本保险限额 作为本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1) 每一个基本保险合同均须维持合法有效,并由具有偿付 能力的保 险公司承保;且(2)每一基本保险人在总基本保险责任限额中的相应比例的责任限 额由于已同意 赔偿或已被判决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而已经降低或用尽了总基本保险责任限额 (如第三条规定)。未能满足前述条件,并不导致本保险合同无效,但本公司仅承担在被保险 人及被保险公司满足前述条件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除非本保险公司另有书面同意,如果任何基本保险合同终止生效,而被保险公司未能按照 本保险合同条款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通知本公司,本保险合同将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法律咨询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金融资格证持证人

法律咨询服务,专业法律知识解答和服务。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27066055000030
领域认证 该用户于2023年04月14日上传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金融资格证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