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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理论的批判与矫正(行业资料) 文档信息 : 文档作为关于“行业资料”中“法律资料”的参考范文,为解决如何写好实用应用文、正确编写文案格式、内容素材摘取等相关工作提供支持。正文22686字,doc格式,可编辑。质优实惠,欢迎下载! 目录 TOC \o 1-9 \h \z \u 目录 1 正文 2 文1:物权行为理论的批判与矫正 2 一、对物权行为理论的质疑 3 二、“绝对物权行为”概念的提出 5 (一)是否存在绝对物权行为? 5 (二)绝对物权行为具有可操作性 6 三、 绝对物权行为的成立 7 (一)当事人身份在债权法律关系和物权法律关系中的区分 8 (二)意思表示在债权行为和绝对物权行为中的区分 8 (三)绝对物权行为的成立 9 (四)绝对物权行为客观存在的例证 10 文2:物权行为理论的批判与矫正 11 一、对物权行为理论的质疑 12 二、“绝对物权行为”概念的提出 14 (一)是否存在绝对物权行为? 14 (二)绝对物权行为具有可操作性 15 三、 绝对物权行为的成立 16 (一)当事人身份在债权法律关系和物权法律关系中的区分 17 (二)意思表示在债权行为和绝对物权行为中的区分 17 (三)绝对物权行为的成立 18 (四)绝对物权行为客观存在的例证 19 四、绝对物权行为的生效 21 (一)对债权行为中物权变动合意的审查 22 (二)对公告异议程序中物权变动合意的审查 22 (三)登记:绝对物权行为的生效要件 22 五、“绝对物权行为”变动模式中的有因性和无因性 24 (一) 债权行为与绝对物权行为之间的有因性和无因性 24 1、有因性 24 2、无因性 25 (二)民事法律行为与国家确认行为之间的有因性和无因性 26 1,有因性 27 2、无因性 27 (三)无因性的有效射程 28 1. 直接交易当事人 28 2. 恶意受让人 28 六、绝对物权行为是否适用于动产? 29 七、结语:“绝对物权行为”模式是我国物权立法的理性选择 30 注释: 31 参考文摘引言: 33 原创性声明(模板) 34 文章致谢(模板) 34 正文 物权行为理论的批判与矫正(行业资料) 文1:物权行为理论的批判与矫正 德国法学巨匠萨维尼提出物权行为理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立法者、法官和学者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态度往往千差万别甚至针锋相对。时至今日,既有学者视之为解决物权变动领域内一切问题的尚方宝剑,也有学者视之为唾弃之物。这种对物权行为理论天壤之别的态度和百家争鸣的壮丽景象,实在是法学界的一大奇观。关于物权行为理论的学术论著已有不少,但这决非意味着这场争论已经尘埃落定,相反,双方的争论似乎仍然未能跳出“留学德国的学者对物权行为理论多持赞同说,留学英美和日本的学者多持否定说”这一定式。目前,赞成物权行为理论的学者无法利用现有的理论体系清晰地回答反对者的合理质疑,反对者也无法将物权行为理论彻底击溃。在物权行为理论的发源地德国,根本不存在关于思维方式的差异问题,但关于物权行为理论的争论同样十分激烈,这就表明争论的根源仍来自于物权行为理论自身。中国物权立法中是否应采用物权行为理论,不仅关系整个物权立法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框架,而且涉及当事人之切身利益,对法律行为理论、物权变动模式和法学思考方法均有重大影响,可谓是物权法的核心和焦点问题。在经过长期的思考后,笔者对物权行为理论在批判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构,提出绝对物权行为的概念和理论体系,目的在于维持物权行为理论的科学成分并克服其理论缺陷。 一、对物权行为理论的质疑 “物权行为”概念的诞生是整个物权行为理论的逻辑起点,也是构建整个物权行为理论的基石,因此,对物权行为概念的研究就成为我们对整个物权行为理论进行分析检讨的关键环节。 民事权利有绝对权与相对权之分,民事法律关系有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之别,问题是:如果一个绝对法律关系是基于法律行为而引起变动的,那么在这个法律行为中作出意思表示的主体应该是谁?由于绝对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人,义务主体是一切不特定义务人,与之相适应,绝对法律关系的主体也是特定权利人和一切不特定义务人。基于私权自治原则,对于因法律行为而引起的绝对权变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就应当是法律行为中作出意思表示的民事主体。自然而然的逻辑结论就是:如果一项绝对权的变动是基于法律行为而引起的,那么在这种法律行为中作出意思表示的主体理所当然就应当是特定的权利人和不特定的一切义务人! 让我们再转而分析一下物权行为中意思表示的主体。资料表明,所有学者无一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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