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联考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模拟题2020年(402)析)-交互(530)11.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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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联考法硕联考专业基础 (非法学)模拟题 2020 年 (402) (总分 100, 做题时间 60 分钟) 法条分析题 《物权法》第203 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 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 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 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 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请分析: SSS_TEXT_QUSTI 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权利? 分值: 9.1 答案: 本条规定的是最高额抵押权。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在预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 内,为担保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清偿而设立的抵押。 SSS_TEXT_QUSTI 2.该权利有哪些特征? 分值: 9.1 答案: 最高额抵押的特征是:a.所担保债权的不确定性。b.适用范围的限定性。 c.非从属性。最高额抵押不以某一特定债权的存在为条件。最高额抵押担保的 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 让。抵押期间某一具体债权消灭,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因此消灭。 本题考点为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是一类特殊的抵押权,在日常经济生活中 发挥重要作用。需要强调的是,最高额抵押具有非从属性等特征。最高额抵押 往年虽然考查较少,但考生不能掉以轻心。 《物权法》第106 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 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 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 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 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 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 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请分析: SSS_TEXT_QUSTI 3.本条规定的是什么制度?请用一句话概括此制度的含义。 分值: 9.1 答案: 该条规定的是善意取得制度。所谓善意取得制度,又称即时取得制度,是指无 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 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 法律制度。 SSS_TEXT_QUSTI 4.该制度的法定构成要件是什么? 分值: 9.1 答案: 依据《物权法》第 106 条的规定,善意取得的法定构成要件有:①受让人受让 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 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同 时,还应该注意到,盗窃物和遗失物均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所有权的取得。善意取得是所有权 取得的特殊方式,也是民法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以保护交易安全为出发 点,很好地协调了所有权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对此,考生务必给予应有的 关注,理解它、掌握它。 《物权法》第230 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 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 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请分析: SSS_TEXT_QUSTI 5.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有哪些特征? 分值: 9.1 答案: 本条规定的是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于债务人不 履行债务时,得留置该动产并以其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其特征是:a.留置权 属于法定担保物权。b.留置权的标的物限于动产。c.留置权不具有追及力, 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财产的占有即丧失留置权。 SSS_TEXT_QUSTI 6.该权利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分值: 9.1 答案: 留置权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a.债权人已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所有的 动产。b.债权人对该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出自同一个法律关系,但企业 之间留置的除外。c.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d.符合法律规定 和当事人的约定并且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 产,不得留置。 本题考点为留置权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留置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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