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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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精神,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学校设立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第二条 我校培育和建设辅导员工作室,使之成为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孵化辅导员名师的摇篮。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成员要采取自主学习和集中研修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工作室成员的个人修养和专业素质,努力建设充满教育智慧、具备教育魅力的名师工作室团队。 第二章 建设目标 第三条 经过一定周期的培育和建设,建成一批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优秀辅导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培养一批辅导员工作室领军人物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团队,打造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品牌,促进辅导员队伍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建设任务 第四条 名师工作室的的建设任务,主要包括: (一)创新工作理念。工作室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取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职责中的一个方面,紧密结合学生需求,积极推进工作创新,打造工作品牌。 (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以学校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三)打造优秀团队。工作室负责人要承担起对成员的培养职责,积极推进团队建设。工作室须认真制订团队建设方案和成员培养计划,促进工作室成员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成长进步。 工作室运行 第五条 名师工作室的运行,主要包括: (一)主持人负责制。工作室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运行工作,带领团队凝练工作室主攻方向,开展集体学习与研讨,制定工作室工作方案和团队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等)、年度工作计划、以学期为周期的周期建设方案。主持人负责本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 (二)开展团队实践。工作室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针对我校当前学生工作的薄弱环节,贴近大学生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在学生工作部门和辅导员之家的指导下,依托工作室建设重点,组织实施1次面向全体辅导员的相关能力提升的训练。 (三)推广工作成果。工作室的实践和科研成果应以新闻报道、论文、讲座、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 管理与考核 第六条 名师工作室的管理与考核 (一)工作室的建设周期为2年,采用中期考核和验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立项时提交年度工作计划、本学期的工作方案和团队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等),学生工作部视情况先行拨付资助经费1000元,通过中期检查并通过验收的,再给与后期资助经费2000元。 (二)工作室负责人若因职务调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提前向学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原负责人与新的负责人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职,以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运作。 (三)考核与验收 1、中期考核:在立项之后的1年进行,由学工部负责考核,中期建设考核采取集中答辩的方式,答辩的内容包括工作室一年来开展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成果。 2、验收考核:在立项之后的2年进行,考核采取集中答辩的方式。由学工部负责考核,终期验收考核建设要求达到其中一条即可: (1)依托工作室建设重点,组织实施1次面向全体辅导员的相关能力提升的训练,名师工作室的育人成效显著,并受到上级表彰,或者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 (2)在省级及以上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和工作室建设内容相关的论文1篇,文章须以我校为独立署名单位,以工作室名义发表;或者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室建设期间,主持厅级以上研究课题1项,该课题必须以工作室建设内容为主题的研究项目、或工作室建设项目获得厅级以上奖励。 (3)工作室建设期间,须有成员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立项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等。 中期考核对运行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工作室视情况给予限期整改或撤销处理。终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其工作室,并取消其下一周期申报资格。 第七条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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