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瑚的保护与执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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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园申请捕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在向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捕捉证前,须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申请捕捉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在向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捕捉证前,须经同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进行有关水生野生动物科学考察、标本采集、拍摄电影、录像等活动的,必须向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其审核后,报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执行查验程序 取得特许捕捉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特许捕捉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捕捉,防止误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破坏其生存环境。捕捉作业完成后,应当及时向捕捉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查验。   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对在本行政区域内捕捉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活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批准捕捉的部门报告监督检查结果。 从国外引进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机构进行科学论证后,报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进出口单位或者个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必须由具有有关商品进出口权的单位承担。 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 对出售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和列入国家一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按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实际成交额的6%,向供货方收取资源保护费;对出售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和列入国家二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按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实际成交额的4%,向供货方收取资源保护费。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同意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的复函》(财综字〔1999〕102号) 对利用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和列入国家一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加工成制成品的,除中医药生产企业按其制成品实际销售额的2%收取资源保护费外,其他均按其制成品实际销售额的3%收取资源保护费;对利用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和列入国家二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加工成制成品的,除中医药生产企业按其制成品实际销售额的1%收取资源保护费外,其他均按其制成品实际销售额的2%收取资源保护费。 对利用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和列入国家一、二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举办表演、展览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收入的2%收取资源保护费 对经批准捕捉、收购、利用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和列入国家一、二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进行科学研究的,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免收资源保护费。 捕捉、出售、利用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和列入国家一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资源保护费,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有关申请时,向申请单位和个人直接收取;捕捉、出售、利用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和列入国家二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的资源保护费,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有关申请时,向申请单位和个人直接收取。 红珊瑚无合法证明禁止携带进出境 申请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应当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报经申请利用者所在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农业部审批。 申请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应当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报经申请利用者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5号 红珊瑚进出口贸易及销售公司需向所在地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申请。审核后,上报农业部审批核发经营许可证。 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交: 1、特许证申请表; 2、企业申请报告; 3、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4、红珊瑚出口国CITES证明书; 5、购买合同。以上资料均一式三份。 huanghui@scsio.ac.cn 02084460294黄晖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广州市新港西路164号 谢 谢 请批评指正! * My title is changed a little bit to focus on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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