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F1214-4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管理(商品房预测绘成果备案).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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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版本号:2011年版 重要说明:本指南旨在方便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管理。本指南载述获取该备案管理的一般规定,凡有意申请者均应阅读。虽然我们竭尽所能,确保本指南载有详尽和必威体育精装版的资料,但仍会不时予以修订。如有任何疑问或要获得更详细信息,请与我处联系或登录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如有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请拨打北仑区房地产管理处电效能投诉中心电话96178。 注意事项: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不得也不需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利益。 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管理办理指南 (适用于宁波市北仑区内的商品房预测绘成果备案) 事项名称: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管理 事项编号:LF1214-4 事项性质:非行政许可审批 适用的申请主体:宁波市北仑区内的商品房预测绘成果备案 受理地点:北仑区房地产管理处测绘监管科(新碶中河路36号海晨大厦5楼)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按政府机关作息时间相应调整) 咨询电话:0574法定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际实施主体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房地产管理处 责任处室:测绘监管科??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 是否收费:不收费 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主要依据:(详细条款内容请详阅附录A)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测绘局第83号令) 第6-9条、第18条; 《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 《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 《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浙建房〔2007〕51号)。 获取商品房预测绘成果备案的条件: 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 无 获得本部门审批的必要条件 应 办理商品房预测绘成果备案,应当遵循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与房屋规划图纸相一致的原则; 申请办理商品房预测绘成果备案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获取商品房预测绘成果备案程序及相关工作: 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北仑区房地产管理处测绘监管科: 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申请书原件;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电子版一份和纸质原件一份); 人防区域划分图原件; 交警部门关于地下车位布局的意见原件; 规划部门备案的建筑设计平面图原件; 开发单位提供的预售方案(可销售的单元数、公建配套名称、部位、面积以及与业主约定的有关内容)原件; 相关部门提供的物业、社区用房等配套用房配置的书面意见原件; 设计单位设计说明原件; 地名使用批准书复印件(校验原件)(如有需提供); 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核验原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图复印件(核验原件);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测绘监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则予以受理并出具房产测绘成果备案受理单; 对材料不齐全完整、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回应时间:即办 审查 申请人应: 对申请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 审批部门应: 核查测绘报告与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性; 1)核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 2)核查经规划签章的建施图与测绘报告是否一致; 3)核查开发单位和测绘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与规划图纸是否一致的情况说明; 建筑面积复核 预测成果尺寸抽查: 住宅:不同的套型各抽查一户,核查施工图纸和测绘成果报告尺寸,通过软件核查套内面积是否与测绘成果报告一致。 非住宅:按预测单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比例抽查。重点抽查公建配套用房。 特殊部位:重点核查阳台、阁楼、檐廊、门厅等特殊部位 规划面积与预测面积差异问题的处理: 按照合理差异和合法差异的原则,对照市地理信息中心出具的《规划指标复核报告》,核查测绘单位和开发单位提供的面积差异的说明。 核查相关部门对公建配套用房意见书:物业主管部门确定的物业用房意见书,核查是否与规划确定的物业用房一致。(如果规划部门与物业主管部门确定内容不一致,原则要求测绘成果报告按两部门意见确定物业用房) 核查共有面积的分摊: 1)召开共有面积分摊会审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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