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大学专业技术务聘任工作暂行办法.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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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大发字[2010]54号 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大学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齐齐哈尔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暂行办法》经2010年10月20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人事工作 办法 通知 齐齐哈尔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10 打字:褚伟静 校对:范晓峰 印40份。 齐齐哈尔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暂行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管理,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对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激励作用,依据《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指导思想 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政策导向,不断完善聘任标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在教师队伍、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中的导向功能,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结构优化的人才队伍,为学校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有利于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有利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创造人才集聚和成长的制度与环境。 (三)有利于加强学科建设,优化学科结构,培养学科带头人。 (四)有利于促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水平,促进标志性、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的产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全面增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功能。 第二章 聘任原则 第三条 按机构编制设岗的原则。聘任工作坚持以科学设岗为前提,以学校发展目标和长远规划为依据,服从和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 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聘任工作坚持对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业绩和学术水平等情况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全面考核,在此基础上,择优晋升。 第五条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公开聘任工作程序和任职条件,在一定范围公示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并在基层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审核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审议,以确保聘任工作的公正性。 第六条 为建立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不失时机引进人才,并鼓励和促进拔尖人才的成长,学校对特殊人才采取单独聘任的原则。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由校长、相关校领导及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等处长(主任)组成;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人;校长任组长,分管科技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组长为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集人,副组长可根据组长授权或委托召集会议。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划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改革方案,审核决定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成和调整各级聘任组织,指导和监督各聘任委员会的工作。 (三)受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聘任及相关的投诉、举报和质询。 (四)商议决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相关的其它重要事宜。 第八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办公室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和委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日常事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政策的调研、起草、修订、印发和归档。 (二)受理专业技术人员和学院(部、中心)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的申请、投诉、举报、质询。 (三)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 (四)具体组织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为各级聘任组织提供服务等。 (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的其它事务。 第九条 学院(部、中心)、图书馆、机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各学院(部、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部、中心主任)、院(部、中心)党政主要领导和本单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关人员5-7人组成,院长(部、中心主任)任组长。 (二)机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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