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制史课件第八章 隋唐法律制度.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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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 盛唐的成因: 一、民族大融合所导致的思想大解放 二、长江流域的开发并成为中国的经济中心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唐律疏议》 五刑 封建统治者对十恶的严厉态度表现在: 1、在名例律中立下十恶专条,强调这些罪行的严重性质; 2、犯十恶罪的人即使属于八议的范围,也不得享受议、请、减的照顾; 3、十恶“为常赦所不原”; 4、对十恶罪规定了很重的刑罚,对谋反、谋大逆的处罚尤重。 官当 诉讼限制 刑讯的限制 练习题 一、选择题(含单选和多选) 1、隋朝的法律主要有( )。 A《新律》 B《开皇律》C《大业律》 D《开皇令》 E《大业令》 2、唐朝的法律形式基本有( )。 A律 B令 C格 D式 E廷行事 3、《唐律疏议》共12篇,其中第十篇是( )。 A名例 B户婚 C贼盗 D杂律 E捕亡 4、唐律在涉外案件的处理原则中规定,两个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互相侵犯时,则按( )的法律处理。 A其中一国 B两国 C唐朝 D第三国 5、唐律除了规定八议外,还规定了贵族官僚享有以下( )特权。 A请 B减 C赎 D官当 E免 6、唐朝的财政立法,主要有( )。 A井田制 B租庸调法 C两税法 D初租禾 7、告诉是唐律中规定的一种起诉方式,告诉又分( )。 A自诉 B越诉 C直诉 D亲属代诉 8、唐朝大理寺是中央审判机关,大理寺射的监狱称( )。 A夏台 B均台 C牖里 D大理狱 E圜土 9、唐朝的监察机关是御史台,御史台下面又设有( )。 A刑部 B台院 C殿院 D察院 二、名词解释 1、十恶 2、三司推事 三、简答题 1、简述唐朝中央的司法机关。 2、简述唐朝的法律形式。 3、简述隋朝的立法概况。 四、论述题 1、 试述唐律的主要内容和历史地位。 “六杀” “谋杀” “戏杀” “斗杀” “过失杀” “误杀” “故杀” 预谋 杀人 事先无预谋,但杀人时有杀人意 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杀人 错置了杀人对象 出于过失杀人 以力共戏杀人 下一页 按照受害人在一定时限后的伤势来确定加害人的罪名。 “诸保辜者,手足殴伤限十日,以他物殴伤人者二十日,以刃及汤火伤人者三十日,折跌肢体及破骨者五十日。殴伤不相须。余条殴伤及杀伤各准 此。限内死者,各依杀人论;其在限外及虽在限内,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殴伤法。‘他故’,谓别增余患而死者。” ——《唐律疏议·斗讼律》 返 回 “窃盗,潜身隐面而取” “强盗,以威若力而取其财者” 返 回 六赃罪名:强盗、窃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坐赃 三罚并施 第五节 唐律的基本精神与历史地位 一、唐律的基本精神 二、中华法系的代表作 ——唐律的历史地位 唐太宗 唐高祖 返 回 (一)体现了君主专制主义与封建特权精神 (二)体现了封建家族伦理精神与小农经济意识 (三)体现了封建伦理道德的基本精神 (四)体现“用刑持平”的精神 (五)体现规范详备科条简约的精神 1、亲属关系越近,刑法上的效果越重。 2、亲属相犯,同罪异罚。 返 回 “礼者,敬之本;敬者,礼之舆。故《礼运》云:「礼者君之柄,所以别嫌明微,考制度,别仁义。」责其所犯既大,皆无肃敬之心,故曰「大不敬」。” 以礼为 立法根据 以礼为 定罪量刑 标准 以礼 注释经典 返 回 (一)标志着中华法系走向成熟 (二)起到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 (三)对古代东南亚等国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东南亚各国封建立法的渊源 《大宝律令》(日本) 《刑法》(高丽李朝) 《国朝刑律》(高丽陈朝) 《鸿德刑律》(高丽黎朝) 金铜制文冠 高丽 返 回 第六节 司法制度 司法机构的系统化 诉讼 制度 的完 善化 监察制度的严密化 监狱 管理 的制 度化 中 央 地 方 州、县 告诉 执行 复审 审 判 逮捕 秋冬行刑 御史台制度 谏官制度 监狱组织系统 录囚制度 监狱管理 返 回 京兆府 皇帝 中书省 (立法) 尚书省 (行政) 门下省 (审查) 御史台 (监察) 九寺 五监 “三师” “三公” 十二卫 大将军 吏 户 礼 兵 刑 工 台院 察院 殿院 九寺 五监 太常 光禄 卫尉 宗正 太仆 大理 鸿胪 司农 太府 国子 少府 将作 军器 都水 三师 三公 太师 太傅 太保 太尉 司徒 司空 返 回 大理寺 御史台 中央 司法机构 中央最高审判机关 中央百官及京师徒刑以上的案件 中央司法行政最高机构 1、修订法律; 2、复核大理寺和地方审理的徒刑以上案件; 3、徒流刑的执行以及官奴婢。 中央司法监察机构 “三法司” 返 回 刑部 京兆府 主管京畿地区的行政 有权审理京师百官徒刑以下案件及隶属下去管辖的各类案件。 唐代,中央或地方如发生特别重大案件,由大理寺卿、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在京组成中央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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