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残疾人帮扶政策选编.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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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GE 1 — 成都市残疾人帮扶政策选编 社 会 救 助 ★成都市困难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 ?一、救助依据 成都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成都市困难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金发放办法》(成残联〔2013〕82号)。 二、受助对象及条件 具有成都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已认定为当地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和区(市)县认定的其他非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以下分别简称低保对象和非低保对象)。纳入补助范围的非低保对象,其家庭人均收入标准由各区(市)县确定,但原则上为当地低保标准150%以内。 三、受助标准 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有条件的区(市)县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四、申报材料及申办程序 由残疾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对其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其中非低保对象需经家庭收入核对,其个人收入标准符合受助条件),组织民主评议并进行公示后,上报乡镇(街道)残联。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后,报送区(市)县残联审批,然后报成都市残联备份。 五、发放方式 由乡镇(街道)残联按月计发给受助残疾人。 六、特别说明 (一)困难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金按规定不计入受助残疾人家庭收入核定范围。 (二)非低保申请对象需要家庭收入核对后符合补助条件。 ? 联系处室:教育就业处 联系电话? ★成都市困难残疾人家庭居家生活设施补贴 ?一、救助依据 成都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房管局《成都市困难残疾人家庭居家生活设施补助金发放办法》(成残联〔2012〕81号)。 二、受助对象及条件 具有成都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纳入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政府安身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土坯房改造对象的残疾人家庭,以及享受城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租金补贴住房保障政策的低保、低保边缘等低收入残疾人家庭。 三、受助标准 每户1000元。 四、申报材料及申办程序 以家庭中残疾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名义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困难残疾人家庭居家生活设施补助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详细的家庭居家生活用品购置计划。由村(社区)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民主评议确定受助名单并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无效后再报乡镇(街道)残联审核,由区(市)县残联审批。 五、发放方式 由区(市)县残联或乡镇(街道)残联一次性发放给受助残疾人现金补助或统一配发居家生活用品。? ? 联系处室:教育就业处 联系电话? 成都市贫困残疾人临时救助 ?一、救助依据 《成都市贫困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办法》(成残联〔2013〕70号)。 二、受助对象及条件 (一)受助对象: 具有成都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贫困残疾人。 (二)受助条件: 1.?因患危重疾病(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住院治疗; 2.?因交通事故或水灾、火灾、雷电、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人身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贫困残疾人; 3.?其它特殊情况的贫困残疾人。 三、受助标准 (一)因患危重疾病(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或人身意外伤害住院治疗,造成家庭生活出现较大困难,经其它部门救助之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且其个人承担部分高于5000元(含5000元)的,按其个人承担住院治疗费用的30%进行救助,属于低保家庭或多残家庭的按4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额度不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个人不能提供其它部门救助资料的,个人承担部分按医疗经费总额的40%进行计算,再按其30%的比例实施救助。个人承担医疗费低于5000元(不含5000元)的不属救助范围。每个自然年度对同一个残疾人只能救助一次,不得进行多次救助。 (二)因交通事故或水灾、火灾、雷电、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家庭经济财产损失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根据具体情况,经当地政府证明,给予500-5000元一次性救助金。 (三)其它特殊困难的,给予500-3000元的救助。 四、申报材料及申办程序 (一)申报材料: 1.?救助对象书面申请书、村(社区)证明; 2.?救助对象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其中救助对象为低保、多残家庭的,还需要分别提供残疾人证、低保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3.?救助对象的“成都市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复印件; 4.?救助对象的“成都市大病互助补充保险结算表” 复印件; 5.?救助对象的“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未参保人员提供); 6.?交通事故,需出具《交通事故裁定书》,因肇事方逃逸的,需出具当地交管部门证明; 7.?家庭财产受损的,需出具图片(影视)资料和当地政府证明; 8.?其它部门救助依据; 9.?申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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