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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企业行政方: 为建立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结合本企业实际,建议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就职工劳资薪酬问题进行协商。为使协商工作顺利进行,特发出要约: 一、集体协商会议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 2、地点:公司会议室 。 二、协商的主要内容 1、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3、超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 4、本公司最低工资标准; 5、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6、其他由企业职工提出要求协商的与工资有关的问题。 三、确定双方集体协商代表 按规定,建议双方各选派5名协商代表。 职工方协商代表:工会主席黄颜泽为首席代表,请公司方也尽快提出协商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和做好协商的准备工作。 四、为便于协商的顺利开展,请企业方及时提供上一年度企业经营方面的有关资料: 1、销售收入情况:713万元 2、利润实现情况:7.2万元 3、资产负债表: 4、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1500元 5、其他。 以上资料请企业在协商会议开始5日前,提供给职工方首席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本方代表将严格遵守必威体育官网网址规定。 五、请自收到本要约书起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银川高新开发区乘龙富达机械商贸有限公司 工会委员会(章) 2013 关于对银川高新开发区乘龙富达机械商贸 有限公司工会开展集体协商事宜的复函 银川高新开发区乘龙富达机械商贸有限公司工会: 你会于2013年3月18日发出的《开展集体协商要约书》已收悉,现就要约书中有关的内容作如下答复: 1、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建议协商的内容 2、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具体协商时间和地点。 3、行政方协商代表确定为:总经理黄颜泽女士为首席代表,其他代表是: 4、行政方已将有关资料准备,届时按规定提交。 以上答复如有异议,请及时沟通。 此复 银川高新开发区乘龙富达机械商贸有限公司 (总经理签字) 2013年 集体合同审核报送表 企业名称 银川高新开发区乘龙富达机械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银川金凤区紫荆花公寓D2315室 职工总人数 15 联系电话 7693933 邮政编码 750001 企业首席代表 韦行 身份证号码 450200219750329002X 工会首席代表 黄颜泽 身份证号码银川高新开发区乘龙富达机械商贸有限公司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协商双方经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的分析与预测,结合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对照政府分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经平等协商,形成如下意见: (1)在上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水平1500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调整幅度为 10%。 (2)加班加点工资计算标准: 每天50元 。 (3)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 1500元。 (4)工资支付时间:每月15日发放。 (5)其他内容(如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制度、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资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假期工资支付标准、带薪年休假等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上年度本企业利润总额8.7万元,增长幅度为5 %;今年预计利润总额9万 元,增幅为4%。 第四条 本合同由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监督检查小组每年不少于二次向企业和工会联席会议汇报合同履行情况,联席会议有权针对问题适时协商。企业工会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向职代会(职工大会)报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修改合同,但每年只能一次。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于2013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止。并于期满前60日内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签订单位各执一份,报上一级工会、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各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 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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