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质监系统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细则.docVIP

吉林省质监系统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细则.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吉林省质监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推进吉林省质监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和规范能力建设验收工作,根据《质检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基本要求》中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以下简称“能力建设”)验收工作。 能力建设的总体思路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提升履职把关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能力有效覆盖。 本细则规定了能力建设验收工作的组织管理、验收内容、验收程序、验收结果等主要内容。 第二章 组织管理 能力建设验收工作省局统一组织,各省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能力建设验收工作。 省局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制定验收细则; 指导各市、州局和省局直属技术机构开展能力建设和验收工作; 具体负责市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验收工作; 督促检查全省质监系统能力建设和验收工作; 各市、州局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基本要求》和《关于在全省质监系统开展 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达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相应辖区内能力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二)负责本辖区内县级技术机构的能力建设和验收工作; (三)定期将能力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验收情况等报送省局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基本要求》、《关于在全省质监系统开展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达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机构能力建 设规划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二)积极开展能力建设工作,确保能力建设质量; (三)根据能力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自查。 第三章 验收内容 能力建设验收内容包括机构管理、仪器设备和环境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能力。 检验检测机构应满足相应专业领域的实验室资质认定或计量授权,以及特殊资质条件要求。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各项措施运行有效。 检验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配置和环境设施应符合《基本要求》,须满足检验检测业务开展需求,定期进行校准和检定。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配置应符合《基本要求》,须满足检验检测业务开展需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学历结构合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培训。 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开展检测方法研究、标准制修订、应急技术研究和检测仪器改造与研制。具备与其机构相适应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第四章 验收程序 各市、州局局根据《基本要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布局和产业实际需要,制定能力建设规划和年度能力建设验收计划,报送省局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照《基本要求》,按照其总体能力建设规划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开展能力建设,经自查,满足《基本要求》后,可申请验收。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照《基本要求》,可申请一个或多个专业领域能力建设验收,也可申请一个或多个产品能力建设验收。 检验检测机构提出验收申请,验收申请材料包括: (一)验收申请表,验收申请表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方案及自查报告; (三)资质认定范围(包括相应的检测项目); (四)仪器设备一览表; (五)实验室环境设施情况说明; (六)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七)科研工作证明材料。 省局和各市、州局按各自职责及时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机构,及时组织开展能力建设验收工作。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应将材料补充完善后申请验收。 省局和各市、州局组织验收专家组对申请验收单位开展能力建设现场验收工作。验收专家组不得少于3人,验收专家应当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验收相关专业的技术背景。 现场验收的主要依据是: (一)《基本要求》; (二)《质检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验收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 (三)机构上报的《机构能力建设方案》; (四)《质检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验收申请表》等材料 验收工作可以采取巡视、现场调阅资料、座谈、跟踪检验过程、留样再测、抽查记录和报告、质询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采取电话问询、走访调查等方式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客户了解申请验收单位的有关情况。 现场验收的基本程序包括: (一)现场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验收专家组组长对验收日程、专家组成员分工及相关文件进行策划和准备,制定现场验收工作计划,并与专家组成员进行前期沟通和联系。 (二)到达现场及预备会 根据验收工作计划,专家组成员应当在现场验收工作开始前一天抵达被验收单位。 专家组集中后,组长组织召开由全体专家组成员、申请验收单位及其主管局有关人员参加的预备会,明确专家组人员分工和验收日程安排、要求、内容、方法等,并向专家组成员提供相应的验收依据性文件,并组织专家组成员学习掌握现场验收的内容、方法,同时就现场验收工作纪律做出明确要求。 (三)首

文档评论(0)

189****822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