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企业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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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企业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工作职责 一、按照兴安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求负责规划方案综合窗口的日常工作。 二、制作并送发受理通知书、补件通知书及审定结果。 三、和参与并联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督促相关部门按政策规定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受理事项,反馈审查意见等相关情况。   四、建立首问责任制,负责解释并答复服务对象的咨询。 五、完成兴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投资许可阶段流程图 (各事项法定办结时限:县发改局20个工作日, 并联审批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企业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送达批准证书(5个工作日内送达,送达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企业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送达批准证书(5个工作日内送达,送达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申请人提出申请 企业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接件、处理 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后台联合审批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审查中心组织实地核查(限30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兴安县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工作职责 一、按照兴安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求,负责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综合窗口业务管理,完成不动产登记办证申请材料的告知、受理、办结。 三、制作并送发受理通知书、办结通知书及补件通知书及审定结果。 四、完成窗口受理、审查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办理事项的材料信息录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按政策规定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受理事项,反馈审查意见等相关情况。 五、建立首问责任制,负责解释并答复服务对象的咨询。 六、完成兴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1.受理(45-54窗口办理)( 1.受理(45-54窗口办理) (①填写不动产申请表、不动产买卖契约 ;②缴税;③办理不动产证) ↓ 2.缴费,领取不动产证(47窗口办理) 领证方式:1. 到窗口自行领取 2. 通过EMS邮寄到家(自愿选择) 二手房交易过户、协税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二手房交易过户材料 缴税材料 申请表 1份(原件) 不动产买卖契约 1份(原件) 1份(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 1份(核原件) 1份(核原件) 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共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 1份(核原件) 1份(核原件) 婚姻状况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 1份(核原件) 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1份(核原件) 1、备注:属于房改房、集资房等政策性住房还需提交房改上市申请表原件。 2、如土地性质为划拨,则需到所辖区分局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详情咨询工作人员) 3、如为拍卖,申请人需提供拍卖确认书及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多证合一”综合受理窗口工作职责 一、受理、核准、颁发管辖范围内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 二、受理、录入上述企业的税务登记信息,发放普通发票。 三、办理上述企业的印章刻制、发放。 四、负责上述企业档案的整理、归档; 五、接受群众“一事通办”业务咨询,热情解答申请人的提问,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 六、收集、掌握“一事通办”工作信息,积极调研,对“一事通办”工作的调整及配套管理工作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多证合一”综合受理窗口办事操作指南 一、?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提出企业设立——窗口受理——核准登记(实时向公安、税务部门推送数据)——颁发《营业执照》、印章、办结普通发票申领;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材料: 【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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