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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3-08-11 颁布
- | 2004-01-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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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 040
C 53 药黔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5009.3-2003
代替 GB/T 5009.3-1985
食 品 中 水 分 的 测 定
Determination ofmoisturein foods
2003-08-11发布 2004-01-01实施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卫 生 部 **
中 国 国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会 ‘’JI
GB/T5009.3-2003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T5009.3-1985《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与GB/T5009.3-1985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 修改了标准的中文名称,标准中文名称改为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 按照GB/T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对原标准的结构进行了
修改。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于1985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T5009.3-200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中直接干燥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及卤菜制品等食品中水
分的测定。减压干燥法适用于糖及糖果、味精等易分解食品中水分的测定。蒸馏法适用于含较多的挥
发性物质的食品如油脂、香辛料等水分的测定。
第一法 直接千燥法
原理
食品中的水分一般是指在 100℃左右直接于燥的情况下,所失去物质的总量。
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950C-105℃下,不含或含其他挥发性物质甚微的食品。
试剂
3.1 6mol/L盐酸:量取 100mL盐酸,加水稀释至200mL,
3.2 6mol/L氢氧化钠溶液:称取24g氢氧化钠,加水溶解并稀释至 100mL.
3.3 海砂:取用水洗去泥土的海砂或河砂,先用6mol/L盐酸煮沸0.5h,用水洗至中性,再用6mol/L
氢氧化钠溶液煮沸0.5h,用水洗至中性 ,经 105℃干燥备用。
4 仪器
4.1 扁形铝制或玻璃制称量瓶:内径60mm-70mm,高35mm以下。
4.2 电热恒温干燥箱。
5 分析步骤
5.1 固体试样:取洁净铝制或玻璃制的扁形称量瓶,置于950C-105℃干燥箱中,瓶盖斜支于瓶边,加
热0.5h-1.0h,取出盖好,置干燥器内冷却 。.5h,称量,并重复干燥至恒量。称取2.00g-10.00g切
碎或磨细的试样,放人此称量瓶中,试样厚度约为5mm。加盖,精密称量后,置950C^-105℃干燥箱中,
瓶盖斜支于瓶边,干燥2h-4h后,盖好取出,放人干燥器内冷却0.5h后称量。然后再放人95,C
105℃干燥箱中干燥 1h左右,取出,放干燥器内冷却 。.5h后再称量。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2mg,
即为恒量。
5.2 半固体或液体试样:取洁净的蒸发皿,内加 10.0g海砂及一根小玻棒,置于950C -105℃干燥箱
中,千燥0.5h-1.0h后取出,放人干燥器内冷却。5h后称量,并重复干燥至恒量。然后精密称取
5g-10g试样,置于蒸发皿中,用小玻棒搅匀放在沸水浴上蒸干,并随时搅拌,擦去皿底的水滴,置
950C -105℃干燥箱中干燥4h后盖好取出,放人干燥器内冷却。.5h后称量。以下按5.1自“然后再放
人95OC^-105℃干燥箱中干燥 1h左右……”起依法操作。
6 结果计算
试样中的水分的含量按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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