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新编(第二版)第六章企业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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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概念: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特征: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 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 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企业的分类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 和混合所有制企业 内资企业、外资企业 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二、企业的分类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2.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投资主体方面: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2) 企业财产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3)责任承担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主体资格方面。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 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的变更。如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方面发生的变更。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条件 (1)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其中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除外。(2)投资的财产必须是私人所有的财产。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方式 1.自行管理 2.委托管理 3.聘任管理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情形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放弃继承。 3.被吊销营业执照。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1.清算人的产生 2.通知与公告程序 3.清算偿债的程序 4.财产清偿顺序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概述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组织体,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 (二)合伙企业的特征 1.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 2.合伙协议是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3.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与程序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 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1.申请 2.登记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三、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一)概念 是指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及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二)范围 包括两部分:一是全体合伙人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成立后、解散前,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取得的全部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四、普通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平等权利 (二)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 1.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2.由各合伙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事务 3.由一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4.由数名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五、普通合伙与第三人的关系 (一)合伙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合伙与债务人的关系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的清偿责任。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六、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 (一)入伙 1.入伙的条件 (1)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2)入伙人与原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2.入伙的后果 入伙的后果是入伙人取得合伙人资格;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二)退伙 1.退伙的形式 (1)声明退伙 (2)法定退伙 2.退伙的效力 (1)退伙人丧失合伙人身份 (2)导致合伙财产的清理与清算 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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