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93-1985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超声波探伤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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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5193-2007
  •   |  1985-05-18 颁布
  •   |  1986-03-01 实施

GB/T 5193-1985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超声波探伤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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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669.295+669 .295 ′5.002.6 :620.179.1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 超声波探伤方法 GB5193 — 85 Method of uItrasonic inspection for wrought titanium and titanium aIIoy products 本标准适用于横截面厚度大于或等于 13mm 的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超声波探伤。 1 一般要求 1.1 目的 主要用于探测内部缺陷,如裂纹、气孔、疏松及其它暴露或未暴露到表面的组织上的 不连续性。 1.2 方法类别 本标准规定采用纵波脉冲反射法进行超声波探伤。需要时,供需双方协商也可采用横 波或其它波型,如 φ13 ~ 70mm 棒材可考虑增加横波探伤。水浸法或接触法皆可。 1.3 人员 操作人员应达到部级或与此相当的学会级三级以上无损检测人员水平,签发及解释检 验报告人员应达到部级或与此相当的学会级二级以上人员水平。 1.4 表面 1.4.1 被检查的表面,其光洁度应相当于 5 。若需加工时,应采用圆头刀具加工或 磨削。表面不应有机加工或打磨的颗粒、油、润滑脂、切削混合物等。 1.4.2 被检查的产品应具有普通的几何截面,如圆形的、方形的、多角形的等。平面 产品应保证各个面的平直度。 2. 探伤设备 2.1 探伤仪 探伤仪应符合 JB 1834 -76 《A 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技术条件》要求。 2.2 探头 2.2.1 直径为 12 ~ 32mm 、工作频率为 5MHz 的直探头,推荐用于 20 ~ 230mm 厚 的平面产品的水浸探伤,或用于 70 ~ 230mm 厚的平面产品或圆形产品的接触法探伤。 2.2.2 直径为 6 ~ 16mm 、工作频率为 5 ~ 10MHz 的聚焦探头,推荐用于直径为 13 ~ 70mm 的圆形产品的纵波发散声束水浸法探伤。 2.2.3 当供需双方同意时,允许使用频率低于 2.25MHZ 或特殊型式的探头。 2.3 耦合剂 2.3.1 水浸法探伤时,可采用清洁的自来水作耦合剂,可以添加防锈剂或湿润剂,水 中不应有可能干扰超声波探伤的可见气泡。 2.3.2 接触法探伤时,可采用机油、甘油、变压器油、水玻璃等作耦合剂。 3 对比试块 3.1 对比试块应采用与被检验产品的声学性能和表面状态相同或类似的钛及钛合金 材料制备。其声学特性的变化要求在± 25 %以内。如果超出±25 %,则应进行必要的补 偿校正,校正方法应征得用户的同意。 3.2 对比试块加工技术条件,应满足本标准附录 A 的要求。 3.3 检验平面产品时,应使用平面试块;检验曲面产品时,应使用与探伤面几何形 状大致相同的对比试块,其差别不应超过被检验产品曲率半径的± 25 %。 3.4 纵波校准时,反射体采用平底孔。其埋藏深度根据产品的外形和截面厚度“ T ”, 按表 1 中的数值来确定。 表 1 mm 被检验产品 平底孔埋藏深度 13~26 1 T ,6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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