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法(第二版)教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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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国际商事仲裁法 (第二版) 主编 赵秀文;第一节 仲裁与解决争议的各种方法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法 第三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法 第五节 国际商事仲裁法的体系和研究方法;引例四川百事公司案 四川百事公司是1993年8月18日由美国百事公司与四川省广播电视实业开发公司通过签署四川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而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994年2月25日,美国百事公司与四川百事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合同和浓缩液供应协议。协议中的争议解决条款规定:“本合同的解决(解释)或执行(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尝试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此项争议。如展开协商后四十五天内仍不能以上述方法解决争议,任何一方皆可将争议呈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斯德哥尔摩商会)资料出处未能写明仲裁院的具体名称。括号内的“斯德哥尔摩商会”是本书作者根据案情上下文推测的。这是由于本案裁决由该院仲裁庭作出。仲裁院根据该委员会或仲裁院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另一方应同意在该委员会或仲裁院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美国百事公司将此案提交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该院受理了此案,仲裁庭于2005年1月26日裁决四川百事公司败诉。由于后者未能自动履行此裁决,美国百事公司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裁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05)成初字第9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不予承认与执行此裁决,理由是仲裁庭在当事人未经协商解决争议的情况下即接受美国百事公司的仲裁申请受理仲裁案件,与当事人间的仲裁协议不符,即本案仲裁裁决存在仲裁程序与仲裁协议不符的情形。 ;一、ADR的概念、特征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一)ADR的概念 ADR的英文全称为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中文通常译为选择性解决争议方法。 (二)ADR的表现形式 在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实践上,ADR的表现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双方当事人协商谈判(consultation) 2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的第三者调解(mediation or conciliation) 3模拟法庭(mini trial);一、ADR的概念、特征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三)ADR的特点及ADR在实践中的应用 这些特征是: 1它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自愿解决争议的方法 2通过ADR达成的解决争议的方案没有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效力 3ADR既可单独适用,也可适用于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中 (四)ADR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对于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地位和作用 二、司法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方法的特点及其在国际经济贸易实践中的应用 (一)法院解决争议的权力来源与管辖权之间的冲突;二、司法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方法的特点及其在国际经济贸易实践中的应用 (一)法院解决争议的权力来源与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二)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在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方面,各国法院通常依据的是本国国内法,以及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或多边国际公约。 三、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法的特点及仲裁在实践中的应用 (一)仲裁解决争议的依据 (二)仲裁解决争议的特征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仲裁作为解决商事争议的方法,主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三、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法的特点及仲裁在实践中的应用 (二)仲裁解决争议的特征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首先,它是一种自愿解决争议的方法。 其次,仲裁解决争议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再次,仲裁裁决具有与法院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仲裁与ADR和司法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仲裁既不同于ADR,也有别于司法诉讼,但与这两者又有某些相同之处,是介于ADR和司法诉讼两者之间的解决争议的方法。;引例斯科特案(Scott vAvery) 一、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商事仲裁法的起源与发展 国际商事仲裁是随着国际商事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起来的。 二、国际商事仲裁法的主体 国际商事仲裁法的主体,是指在国际商事仲裁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国家和国际组织、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法律实体。 三、国际商事仲裁法的客体 国际商事仲裁法的客体,是指国际商事仲裁法所调整的对象,即国际商事仲裁关系。;三、国际商事仲裁法的客体 此类关系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仲裁协议(arbitration agreement)项下的当事人参与仲裁的关系。 其次是对仲裁协议项下争议作出裁断的仲裁庭与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最后是法院对仲裁的监督关系。 四、国际商事仲裁法的渊源 (一)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二)其他调整国际商事仲裁关系的国际文件 (三)各国调整国际商事仲裁的立法;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Parties Autonomy)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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